2。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而且兇手還是經常外出辦公。這兩條她完全做的到。
3。夜裡睡著了下手。
4。飯菜裡投毒。
這兩條更容易做到,但溫嬌小姐一條也沒有采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很明顯,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玄奘長大了來報的,而不是給她來報的。
那麼,又有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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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這可能嗎?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還要陪他睡,她就這麼眼睛一閉,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還要忍一十八年,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受的了麼?!
如果她無法忍受,那麼,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1。幹掉兇手。或是2。幹掉自己。
可是,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
那麼,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9)《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
可是,這裡面的問題太大了!我們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不要從地圖上找,我們應該尊重原著,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就看你看書是否仔細。
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攜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因為是順路,便道,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餘就回。”解:
1。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再返回江州去復仇,一切事情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
若按1,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最多隻在3天左右。
若按2,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來一回各14天,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約為10天。)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解:
“數日”,為幾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4天左右。
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裡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曉行夜宿,不覺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