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來,供大家參考。
在世界三大宗教中,對王道影響最小的是佛教。
佛教在印度,遠沒有印度教對政治的影響大。在中國,除去藏傳佛教,有點政教合一的味道,而漢傳佛教對王道的影響很有限。雖然有不少皇帝,如梁武帝、武則天、順治、雍正等,對佛教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但佛教作為一種完整的宗教勢力並沒有像西方的教會那樣,對政權產生過重大影響。這的確是一耐人尋味的現象。
為什麼佛教在其鼎盛時期,可以影響到全民,影響到社會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卻沒有成為一種政治力量,介入世俗政權?在我看來,佛教自身的組織架構是一個重要原因。
佛教的組織以寺廟為單位,一個寺廟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在這個組織內部,有嚴謹的結構,但是走出寺廟,佛教並沒有一個把寺廟聯合起來的橫向的機構。因此,縱使全國有成千上萬的寺廟,但是他們互不關聯,而且沒有等級之分,別管寺廟大小,方丈都是一樣的級別,少林寺的方丈是方丈,法源寺的方丈也是方丈,彼此平等。平等當然有平等的好處,但也導致佛教難以形成勢力,因為誰也號令不了誰。
而天主教則是一個類似世俗政權的金字塔結構:塔尖是教皇,下面有紅衣大主教,和大主教,在下面有主教和神父,可謂等級森嚴、結構嚴密。垂直體系便於整合勢力。這就和過去一些大的幫會一樣,要成氣候,一定要有等級,否則就是一盤散沙。
宗教勢力對世俗政權的影響很難衡量其利弊。回過頭看,當初西方教廷勢力過大時,也一度成為社會進步的阻力。比如,教廷燒死科學家哥白尼就是明顯的一個壞例子。但是,從更長遠看,宗教勢力介入世俗政權也要一分為二,它也和世界上任何事務一樣,有一弊就總有一利。這一利就是,宗教勢力也可以成為社會穩定甚至民主發展的一種力量,這一力量來自於其對王道的制衡作用。
總體而言,今天西方的民主程序快於東方。這絕非只是歐洲啟蒙運動的功勞。如果論思潮,中國早在孟子時代就有“民貴思想”甚至“民本思想”(孟子早就提過“民為貴,君為輕”。當然,孟子的民貴思想的出發點是“君”,這是後話。),但僅有思想遠遠不夠。我認為,西方的民主先進一些,實在與宗教勢力分去一部分王權,從而產生某種制衡力不無關係。
仔細分析,東西方的王道其實有很大差異。中國的王道至高無上,不僅講究“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絕對服從,而且中國的王道是“天授”,皇帝是天子,是“奉天承運”。而西方的王道就則是純世俗的,沒有上帝給它撐腰。因為上帝只給教會撐腰,如果說西方也有“天子”,那也應該是教皇而不是國王。這樣,東西方的王道就有了“天壤之別”,一個是天子,一個是人君。
“出身”差異導致利益和權力也大不同。在中國,王權擁有一切。姓趙的當了皇帝,天下就姓趙,所有東西名義上都是他的。而西方不行,你雖然是君,但也是人,和貴族甚至百姓沒有本質區別。加上旁邊還有和你平起平坐的教廷勢力,這就使得王不得不和貴族和教會展開博弈。幾百年的博弈下來,產生了影響到後世政權的“聖經”——《大憲章》,這一“聖經”規定了國王與貴族彼此的權力和義務,大大削弱了王的權力。
也談王道與佛——回應野狐禪兄(2)
這個把王道加上了緊箍咒的《大憲章》其實是後來西方民主的一個重要前提,沒有這個東西,西方之後的民主程序只靠幾個啟蒙運動思想家的理論,絕對不可能走的這樣快、這樣徹底。因此,從這一意義上看,宗教制約王道,客觀上有利於社會進步。
沒有制約的王道在特定條件下可能顯現出積極的一面,比如在生產力比較低時期,集權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資源,實現資源有效配置,從而推動生產力。這也是為什麼高度集權使中國在長達近1000年的時間內領先於西方。
但是,別忘了“特定條件”。這個條件就是,王必須是明王而不能是昏君。因為,沒有制約的體制導致在體制內部沒有辦法產生自我修復的力量,要改朝換代,只有靠來自外部的革命。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的皇帝別管多麼昏庸、多麼殘暴,永遠不會在本朝代內,像英國的查理王、法國的路易十六一樣,被推上斷頭臺。除掉夏桀,只能靠商湯,同樣除掉商紂王王也只能靠文王和周公。
因此,中國為除掉暴君所付出的社會總成本就比之西方大得多。所以,明君們殫精竭慮積累起來的財富,就在一代代王朝更迭的革命裡毀於一旦。周而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