塊玉佩或者一件兵器便足矣,偶爾忘記,也不會受到責罰。但很快,義父就對我們加強了管理。
起因是二哥在沒有殺死對方的情況下,卻偷回了人家的金絲腰帶,佯裝任務完成。結果,江湖開始盛傳一個謠言——飄香堂其實是個不守信用的賊窩。由此導致的直接惡果,就是有人花大價錢僱我們去偷墳掘墓。
為了出氣,為了維護聲譽,義父對二哥動用了家法。家法的嚴厲,我們向來只是聽說,具體怎麼實施,誰也不曾見過。我以為會廢去二哥武功。大哥齷齪地認為肯定是閹了他,三哥說一定是打碎他全身經絡,四哥覺得會砍掉他的手腳。
總之,我們一個比一個說得狠,誰也不服誰,差點兒就為了這個關人鳥事的話題先行抄傢伙打起來。
而最終的結果卻是皆大歡喜。義父說要廢去他的武功,我認為我很聰明。義父又說,廢完武功還要把二哥閹了,大哥歡呼。隨後,義父又決定打碎他全身經絡,三哥笑了。當然,為了照顧四哥的感受,義父還打算砍去二哥的手腳。
聽完之後,二哥自斃了。
義父說,看見了吧,家法的存在,就是讓你們覺得死亡是一件無比幸福的事。
就這樣,家法把二哥嚇死了。二哥死後沒多久,義父就開始蒙面示人。我們每次向他呈上什麼東西,就只能用丟的方法,因為他不讓我們靠近。至於他為什麼要蒙面?他說是暗瘡。可信度很低,但無所謂。他就是說痔瘡,我也懶得反駁位置不對。
從那以後,義父便要求我們帶回具有說服力的殺人“罪證”,就是那種在目標看來比性命還寶貴的東西。此外,絕不能是殘肢或屍體。義父說,我們取的是目標的性命,而屍體應該歸死者家屬所有,飄香堂只殺人不偷屍。
我很不理解為何會有這麼矯情的堂規,還讓不讓刺客活了?其他幾位哥哥亦有同感,他們鼓動我去質問義父。每次有事需要和義父交涉,都是我去。哥哥們說,這是因為我和義父的關係最近。其實,我比他們入門都早,我似乎一出生就到了義父身邊,卻不知為何排行最小。有時候我甚至猜測,自己的父母就是被義父殺死的,而他當時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