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想反悔、想說話不作數,我用得著跟你撒謊嗎?你自己說說,這七八天裡,你尋過我嬸嬸多少次?
要我說,做人不講誠信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有些事能說不能做,有些事卻能做不能說,對於生意人來說,說話不講信用的時候有,卻一定不能讓人當成把柄。就如陳和生、餘老闆他們都尋二嬸想重新定店租,可從來不會當眾說出來的,就是怕別人講他們說話等於放屁。不過,生意人追求的是利潤,當利潤足夠讓他們不要臉時,信譽這東西自然也就不值錢了。
李家明這年把時間長得很快,十三歲多的人個頭都差不多有一米六,站在陳和生面前只矮那麼多,可人家就是吃定了他是小伢子,上前兩步逼迫道:“家明,你要這麼說,那我就只能不念親戚情誼,不再租你們的店面了。現在街上的店面,開價都才二百五,我租四百塊錢一個月的,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大人欺負小伢子,這在山裡是很不光彩的事,可陳和生又說得在理,讓過來想勸的人都不知如何勸。在崇鄉街做生意,店租來是有商有量,主家跟租客談不攏那就退租,哪有這樣避著人不見面的。
可李家明不這麼認為,他腦袋裡就是協議、法律,陳和生這種行為就是耍賴。
“隨便,半年後,賠我一個月店租,拿起你的東西走人就是!”
‘哈哈哈’,陳和生象看怪胎樣看著李家明,嘲弄道:“你這伢子不是讀書讀壞了腦殼吧?我只租你兩個月的店,你不但不退我錢,還要我賠你一個月店租?”
可憐的人,連什麼叫協議都不懂。這樣的人,怎麼也會來街上開店做生意?
李家明憐憫地看了眼這個中年男人,鄙夷道:“陳老闆,你認識字嗎?不是文盲吧?知道什麼叫協議嗎?你要是不遵守協議,我隨時能去法院起訴你的!”
看熱鬧的眾人一愣,還有這個說法?平時大家租店子做生意,不都是一個月付一次租金,哪個時候不租了就把店子還給人家嗎?
起訴?這伢子跟鄉政府那些當官的關係好,就想仗勢欺人?吃過公家虧的陳和生火冒三丈,終於徹底撕破了臉,一如十年前的蠻橫,指著他的鼻子威脅道:“伢子,你不退錢試試?”(未完待續。。)
第二十四章 瘋子?兇獸?懶鱗?
人與人的最大不同是什麼?
不是身高、不是長像,甚至不是財富不是出身,而是你的腦袋。
李家明的腦袋與所有崇鄉人都不同,更遑論這些圍觀看熱鬧的人,從嬌憨的滿妹戳破他的謊言開始,他就知道今天的事沒法善了。
四五百塊錢的店租確實有些高,曾老闆、林老闆沒來找過二嬸,那是因為李家明給他們出的主意值那個價。餘老闆說了兩次見自家不降就算了,那是因為他的鞋店利潤高,加之自己家的店面地段好,樓上還有便宜房間給他當倉庫。何況他兒子跟桂妹同班,經常會被性子潑辣的桂妹打小報告,逼得那皮伢子只好讀書用點心。
可陳和生不同,生資生意利潤不高,以前是想跟同行張老闆爭生意,才打定主意租高價店面。若滿街店面都不降價,陳和生也不會如何,雖說生資生意平時還要虧本經營,但到了冬末春初生意好時,可真是能賺不少錢。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今街上的店租都開始降,而且以前同樣租出五百塊錢店租的張衛民,也開始給租客降房租,他又覺得不公平。尤其是也在供銷社旁邊的王叢樹,向他丟擲一個極低的長年價格,哪怕是李家明答應降價,陳和生都不會租了。
可李家明能降價嗎?
不能!
山裡人沒什麼法制觀念,大部分時間遵循公序良俗,關鍵時候卻往往靠拳頭說話,你的拳頭夠硬就是有理。否則每年也不會因為爭山、爭水,大家經常捋起袖子來說理,說得通就說,說不通就幹一架,人多的欺負人少的,身強力壯的欺負弱小的。十年前,柏木人跟山棗嶺人打架,打死兩個、打傷一大片,就是因為農忙時爭水。
張衛民是張家人,兄弟姐妹眾多家族興旺,還有堂弟在鄉政府當官。他卻不過情面可以降價,圖的是個好名氣,方便他做木材生意,店面租金對於他來說,還談不上是大財,李家明卻不能。
李家人別說在街上,即使在銀子灘都沒有任何勢力,否則陳和生也不會好好跟他姓王的二嬸商量,對他一個伢子卻如此咄咄逼人。因為陳和生知道,王詩梅是王家人還是他們陳家的外甥女,公說公有理的事他佔不到上風;李家明是李家人,李家是小姓人丁不旺,欺負了就也就欺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