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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部分

帝保佑,終於沒讓你再把內褲穿外面。”

這都些什麼人啊?被鄰居、同學譽為超人的李家明揮了揮手,轟蒼蠅一樣轟人道:“沒禮物了!”

“晚上八點!”

被人一打擾,鬱悶的李家明無心曬太陽了起身回公司,更鬱悶的事還在等著他,但也激起了他不服輸的性子。

布魯斯拒絕了中村的邀請,因為intel任命了他為高通公司的cto,年薪六十萬美元,而且股票等值轉換成新公司的股票。

“boss,各技術部門的負責人都一樣的待遇,只是取消了那些普通技術人員的期股,但會保留原有待遇並給予一定的補償,承諾不會裁員。”

反應真快,很象大公司的做派,估計是早出了預案,收購成功後立即按預案執行。或許intel早派人跟那些核心管理層溝透過,徵詢過他們的意見,只是瞞住了歐文那些老傢伙。

操,真以為老闆就是公司的主人?沒了團隊,老闆就是個光桿司令!

“答應了過來的那些人呢?”

“只有wayne他們七個人想過來,但要求比照他們在高通的待遇,而且不能干涉他們的研究工作。”

自己又不懂技術,干涉他們的工作幹嘛?

“很合理,職務與待遇都不變。告訴那些以前想過來的人,只要他們願意過來,同樣是wayne他們的待遇。別總盯著那些有職務的人,要在那些技術優秀卻不得志的人。”

“嗨!我正在讓wayne他們列名單,想讓他們出面去勸說。”

這就對了,能出頭的人大多性格外向、善於表現自己,並不代表不性格內向、不善於表現的人就沒本事。韋小寶尚且知道有本事的人不合群,老子就不信找不到千里馬。聯科發一家做dvd晶片的公司,還能成為手機晶片巨頭,老子在矽谷裡混、比他們有錢得多,還自己搞不掂晶片?

不就是錢嘛,就當谷歌那一票白乾的,燒錢都得燒出家晶片巨頭來!

“boss,《瓦森納協定》。”

沃頓的好意提醒,讓李家明頭又大了,那個流氓協定可真他/媽的是個大麻煩。

“有辦法繞過去嗎?”

“不可能,我們沒成功之前沒人管;只要成功了,fbi就會介入。boss,基帶晶片不是ipod晶片,屬於高度管制的技術,即使intel給我們專利授權,我們不能把希望寄託在員工的忠誠度上。還是按您以前的想法,與臺灣人合作,讓他們去研發。”

該死的意識形態!

暗罵了幾聲那個流氓協定,李家明將目光看向了kyle,如果與臺灣人合作,新公司將不受控制,最多是有影響力而已。一直反對與高通合作的kyle依然反對,這都什麼時代了,還想著所有東西都自己做?

“ming,你們不覺得可笑嗎?你、我還有歐文都認為intel那種做法是錯誤的,而我們又正在象他們那樣做,除了沒有象他們那樣建工廠。”

“kyle,那你為什麼對引進qc6522,那麼興奮?”

“那是因為我們在數字音樂播放器領域領先了,而且儲備了下一代技術,很可能成為一個領域的king。ming,手機這個終端市場太大了,不可能產生king的,尤其是德州儀器已經突破了模擬與數字的技術壁壘,我們就更應該專注於手機本身的研發。

最起碼,在gsm沒有出現瓶頸問題之前,我們不應該再去碰cdma基帶晶片,風險太大了!我們不是intel,沒有他們那麼強大的實力。”

不能說kyle的意見是錯的,因為他不知道在李家明的上輩子,高通是手機晶片領域的霸主,那就證明cdma的方向是對的,是可以取代gsm標準的。如果李家明不知道這一趨勢,他也會象kyle這麼想、這麼決定,但問題是他知道。

技術研發沒有捷徑,只能靠時間來積累,自己不能控制cdma基帶晶片技術,但可以透過與晶片商的關係獲得先機,在未來的競爭中佔盡優勢,就象自己先把效能超群的ipod1推向市場,蘋果、索尼就只能跟在自己屁股後面追。

“ok,還和以前一樣,cdma基帶晶片的投資算我個人的,與研究院的財務、人事都分開。walton你跟jerry去趟臺灣,依然是找聯科發的高層,把法律問題跟他們解釋清楚。我們可以給他們提供資金支援、人才引進等等的便利,而且將控股權交給他們,但我們必須在董事會里有足夠的席位與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