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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被愛過。我想,是的。他們都愛過我,再短暫也是好的。他們愛過我。我的心飛到三千哩外。

電話那邊焦急起來,“喂?喂?”

“我是姜喜寶。”

“你忘了?記性真壞,我是勖聰慧。”聰慧說:“昨天我們才分手。”是她,黃金女郎。

“你好。”我說。實在沒想到她會真的打電話來,我又一次被感動,“你好,聰慧,兩個心的人。”

“想請你吃飯。”她說:“有空嗎?出來好不好?家裡太靜太靜。”

“現在?”

“好不好?”她的懇求柔軟如孩童。

“當然!”我慷慨的說:“聰慧,為你,什麼都可以。”

“我開車來接你,我知道你住哪裡,三十分鐘以後,在你樓下見面,OK?一會兒見。”

看,有誠意請客的人應該如此大方,管接兼管送。

聰慧準時來到,揮著汗,開一輛黃黑開篷小黑豹跑車,使勁向我揮手。如果我是個男人,我早已經愛上她。

“我們哪裡去?”我嚷。

“看這太陽。管到什麼地方去?”聰慧笑,“來!”

我也喜歡她這一點。

我們在公路上兜風,沒有說話,只讓風打在臉上,我感到滿足,生命還是好的,活下去單是為這太陽為這這風便是充分理由。

車子停下來,我笑問聰慧道:“你可有男朋友?”

“嗯,”她點點頭,“他明天從慕尼黑回來。他姓宋,叫家明。我會介紹你們認識。”

“真的男朋友?”我問。

“當然是真的。我們就在這幾天訂婚。”她憨笑。

我把頭俯下,臉貼在錶板上,太陽熱辣辣地,聰慧的歡欣被陽光的熱力蒸發出來,洋溢在四周圍。我代她高興——這年頭至少還有一個快樂的人。

我側著頭問:“告訴我,聰慧,在過去的十九年當中,你嘗試過挫折沒有?”

她鄭重地想一想,搖頭說:“沒有呢。”非常歉意地。

我點點頭。我代聰慧高興。

“我們從這裡又往哪兒去?”我問。

“回家去。”她問:“在我家吃飯?”

“好。”我很爽快,總比吃飯盒好。澳洲人也許約了老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