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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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狄亞克謎(2)
過了差不多整整一個月,1966年11月29日,利維賽警署和當地一家報紙《利維賽創業者》分別收到一封同樣內容、長達數頁的匿名信。寫信的人看來非常聰明,他大概是將不下十頁複寫紙疊在一起,在一臺打字機上打好信後,從中間抽出兩張寄出,所以警方只能猜測他所使用的是手提式皇冠牌打字機,而無法推斷具體型號。其鉛字模或為匹卡式,或為埃立特式。白紙,質地比較粗糙,紙寬8英寸,上下部分均被撕掉,使其呈大致的方形。信是從一個偏遠的鄉間郵筒寄出的,信封上沒貼郵票,也沒有回郵地址。整封信從頭至尾全用大寫字母,其內容既陳述了足夠詳盡的細節以證實其可信度,又避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使警方有可能尋蹤追查出寫信人。信的全文如下: � 我的自白 她曾是那樣的年輕美麗,但如今已被摧殘致死。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無數的不眠之夜,我躺在黑暗中想象著我的下一個犧牲品。抑或是那位某家店鋪旁的小保姆,披著一頭漂亮的金髮,在每天晚上7點左右走過一條漆黑的小巷。抑或是那位身材勻稱面板微黑的藍眼睛女郎,在中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