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義”。王安石甚至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氣壯,他信心百倍,他無所畏懼。
三 針鋒相對(2)
的確,王安石的變法具有獨斷專行不計後果的特徵。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開封知府韓維報告說,境內民眾為了規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斷腕者”。宋神宗問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顧地回答說,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沒什麼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況老百姓!這話連神宗聽了都覺得過分,便委婉地說:“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顯然不以為然。在他看來,就連士大夫的意見,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麼民意民心之類,就更加無足掛齒!即便民眾的利益受到一些損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這些成本是必須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眾叛親離。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韓維、呂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薦主,如文彥博、歐陽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領導,如富弼、韓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範鎮、司馬光。但因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被他全部趕出朝廷(悉排斥不遺力)。司馬光出於朋友情分,三次寫信予以勸諫,希望他能聽聽不同意見,王安石則是看見一條駁一條。如此執迷不悟,司馬光只好和他分道揚鑣。
前面說過,司馬光他們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過和王安石相比,他們更看重效果而已。實際上北宋時期的舊黨和晚清時期的徐桐、剛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後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卻是明白人。正因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圖一時痛快,不考慮實際效果。可以肯定地說,對於帝國和王朝的弊病,司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徹。這是他主張漸進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為變法就好。有好的變法,有不好的變法。前者催生國富民強,後者導致國破家亡;而一種改革究竟是好是壞,也不能看動機,只能看效果。
然而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實在是不佳,甚至與他的初衷背道而馳。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國強,結果卻是民怨沸騰,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件。就連一個被王安石獎掖提拔的看守城門的小官鄭俠,也在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畫了一張《流民圖》進呈天子御覽。鄭俠同時還附了一道奏疏,說微臣在城門上,天天看見為變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攜塞道,質妻鬻子,斬桑拆屋,橫死街頭,實在是忍無可忍。因此懇請皇上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而且鄭俠還賭咒發誓,說如果廢除新法之後十日之內不下雨,請將臣斬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這一事件讓神宗大為震驚。據說他觀圖以後心如刀絞,一夜不眠,兩宮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聲淚俱下地說“安石亂天下”。這不能不讓皇帝動心。畢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個月,難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於是下詔暫停青苗、免稅、方田、保甲八項新法。詔下三日之後,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這當然未免太有戲劇性,因此只能視為小說家言,姑妄聽之。但王安石變法的不得人心卻是事實,最後揹著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也是必然。但這種結果,又實在未免太具悲劇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們也想不通。
那麼,事情為什麼會是這樣?難道他的新法真有問題?
並非如此。
四 事與願違(1)
熙寧變法的失敗,宋神宗和王安石無疑都有責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王安石則太固執己見,一意孤行。但就事論事,就法論法,這些新法本身卻並無大錯。它們無一不是出自良好的願望,甚至是很替農民著想的。這次變法,不該是這個結果。
就說“青苗法”。
平心而論,青苗法應該是新法中最能兼顧國家和民眾利益的一種了。我們知道,一年當中,農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時,秋糧已經吃完,夏糧尚未收穫,正所謂“青黃不接”。但換一個角度看,這時農民又其實是有錢有糧的。這個“錢糧”,就是地裡的青苗,只是暫時不能“兌現”而已。於是那些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就在這個時候借錢借糧給農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後,加息償還。利息當然是很高的,是一種高利貸。還錢還糧也一般不成問題,因為有地裡的青苗作擔保,是一種“抵押貸款”。當然,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農民就只好賣地了。土地的兼併,便由此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