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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4章 黑幕和意外

姚名受傷造成的巨大影響還在持續發酵中,天朝球迷紛紛重新審視起阮二牛的退出問題。

是啊,球員為什麼不能在休賽期自由規劃自己的時間?

先不說二牛這種非籃球體制內培養出來的球員,就算是姚名這樣的體制內爬出來的大佬,並嚴格執行了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的理念,但從功力的角度來說,他的效能就真得最大化了嗎?

培養一個姚名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源以及說不清道不明的運氣。

要知道,唯有天才不可複製,等下一個大姚出現,天曉得要等到猴年馬月。

這一點上,不僅是籃協需要做出反思,甚至是整個天朝體育圈都需要為此進行思考。

大姚和籃協、地方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極有矛盾,也有合作,但總得來說,籃協和地方體育局在大姚的職業生涯中,還是數次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2002年10月,已是NBA狀元秀的姚名登上了飛往米國的班機,他懷揣著美妙的籃球夢想,同時身背鉅額“債務”。

在加盟火箭之前,姚名的家人和魔都大鯊魚隊、魔都體育局等部門展開了一次艱難的談判,談判以姚名買斷了自己與魔都大鯊魚隊之間的合同而告終——具體數字沒有對外公佈,但據瞭解是1000萬美元左右。

這筆錢,姚名本人是部分認可的,因為在姚名成長過程中,魔都體育局和魔都隊確實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過,要說完全沒有恩怨,那也是扯淡。

其實早在2001年,姚名就有過參加NBA選秀的想法,但時任魔都隊副總經理的李耀明提出了三個“適當”:適當的球隊、適當的時機以及適當的條件,讓姚名無奈放棄了這個念頭。

在這三個“適當”中,真正擊退姚名的,是“適當的條件”:第一、NBA球隊必須用同水準的球員來交換姚名;第二、NBA球隊必須自掏腰包委派高水平的教練來魔都隊進行指導;第三、NBA球隊必須幫魔都蓋一所培訓青年籃球的學校;第四、NBA球隊必須負擔在魔都建造一座現代化體育館的費用。

這哪裡是想一個培養天才球員應有的態度,這分明是要斷送大姚的大好前程,要把NBA球隊給徹底嚇退。

但在交付了1000萬買斷金後,置身NBA的姚名還是受到了魔都體育局的“騷擾”。

2005年蘇省全運會前,時任魔都市委一把手的陳先生邀請姚名去家中做客,席間陳先生提出了希望姚名代表魔都隊出戰全運會的想法,姚名對此不置可否。

最終,因為火箭出面拒絕,姚名為家鄉球隊效力的提議才告一段落,火箭不放人的理由很堅決——擔心姚名受傷。

在登陸NBA後,國家隊是姚名與天朝籃球僅有的交集,作為國家隊歷史上最出色的球員,籃協起初對待姚名的態度,並不溫和。

姚名曾在他的自傳裡直言不諱地說。按照最初的設想,天朝籃協“獅子大開口”,要從姚名每年的收入中抽走50%,這個事情被媒體曝光後,引起了軒然大波,NBA球員公會更是稱這是一次“搶劫”。

別意外,這TM還是有先例的,因為女籃的定海神針——海霞姐當年去WNBA打球時,就是這麼辦的。

最後,在“姚之隊”的努力下,姚名的利益才被最大化地儲存,據外媒透露,姚名每年交給籃協的金額,為姚名稅後年薪的5%,也有說法是,大姚一次性給了籃協300萬米元的贊助費,但可以肯定的是,大姚出錢了。

除了向姚名索要“培養費”,在2008年,籃協還曾在國家體育總局的授意下,向NBA官方發出申請,要求姚名在NBA常規賽還未結束的3月份回國,以此更好地備戰奧運會。

但因為姚名的受傷以及火箭的強硬態度,這個帶有鬧劇意味的要求才未能成行。

一向看重職業化的利主席都沒能頂住總局的壓力,可見體制的力量有多麼恐怖。

總有人說,天朝的舉國體制固然損害了一部分運動員的利益,但卻為祖國換回了振奮國人的金牌。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到底有沒有資格,犧牲一部分人的權益去成全另一部分的權益?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去執行,今天犧牲了別人的權益,明天會不會有人以同樣的理由來犧牲自己的權益?

曾收到過納粹迫害的馬丁*尼莫拉,在他的短詩是怎麼說來著?

“在德意志,起初他們追殺GCZY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GCZY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