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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去。見此狀況,壯豬勃然大怒,發下毒誓要殲滅這幫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許是土匪幹的,”詹姆把話說完後,達馮猜測,“或許不是。北軍的小股殘餘仍在四處遊蕩,而且依我看,河間地這幫領主即便彎下了膝蓋,他們內心裡……還是向著狼的。”

詹姆瞥瞥自己的兩名小侍從,他倆圍在火盆邊,假裝沒聽見。林斯·派柏與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諸侯的子嗣,他喜歡上了他們,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們交給伊林爵士,他會很難過的。“絞繩聽起來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閃電大王並非唯一會扎繩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貝里伯爵。流言紛飛,他一會兒在這裡,一會兒在那裡,到處都有他的蹤影,但每每派軍圍剿,他的隊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諸侯在暗中協助他,這毫無疑問,真令人難以置信,他們居然協助一個該死的邊疆的伯爵!前一天你聽說他死了,第二天傳來的訊息卻稱他是不死之身。”達馮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報告說河間地各處高地夜晚會有火光,多半是訊號……這幫傢伙簡直把我軍給反包圍了。村莊內夜裡也在燒火,似乎用來表達對某位新神的崇拜……”

並非什麼新神。“索羅斯追隨唐德利恩,就那個以前常跟勞勃對飲的密爾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著黃金反射陰暗的火光。“情非得已時,我們可以發動大掃蕩,把唐德利恩揪出來,但首先得解決黑魚。必須讓他搞清楚,他的事業已經失敗。你沒和他談判嗎?”

“萊曼爵士自告奮勇去談過。他喝得半醉,騎到城門前,大聲叫囂威脅。黑魚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願在這麼個蠢人身上浪費時間,他一箭射中萊曼胯下戰馬的屁股,馬兒把佛雷甩在泥地裡,笑得我喘不過氣,連尿都快笑出來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話,一定會射穿萊曼那隻懂得撒謊的喉嚨。”

“看來去談判時我得戴上護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準備提出優厚條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奪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對徒利家族。

“你儘可以去試,大人,但我認為只是浪費口水。我們別無選擇,唯有強攻。”

從前,或者說不久之前,詹姆會毫不遲疑地贊同表弟的辦法。畢竟,他不可能坐等兩年,以便把黑魚餓出來。

“無論怎麼做,都得立刻動手,”他告訴達馮爵士,“我需要儘快返回君臨,回到國王身邊。”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麼把凱馮趕走了?我一直以為她會任命他當首相。”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論資格,凱馮或者你才該擔任西境守護。我提醒你,這並非說我不喜歡這份榮譽,但表叔的年齡有我兩倍大,指揮經驗也遠遠比我豐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從未爭奪過這份榮譽。”

“他很清楚。”

“瑟曦怎麼樣?還像以前那麼標緻嗎?”

“她美麗動人,”反覆無常,“金光燦燦,”然而虛偽。昨晚他夢見姐姐跟月童做愛,於是便宰了弄臣,還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齒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岡對可憐的皮雅乾的那樣。在夢中,詹姆總是有兩隻手,其中一隻雖是金制的,但運用自如。“早一天解決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邊。”到時候該怎麼做,詹姆便一點頭緒也沒有了。

在西境守護告辭之前,他們又談了一個鐘頭。談完後,詹姆戴上金手,披掛褐色披風,前去視察營地。

說實話,這才是他喜歡的生活。在沙場上,走在士兵中間,比待在宮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愛戴他。一堆營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輕騎士則請他指導如何防禦戰錘攻擊。他沿河向下遊漫步,看見兩個洗衣婦騎在兩個大兵肩上,於淺灘上比武。那兩個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著去抓對方凌亂的衣服,而其他十幾個士兵圍著加油助威。詹姆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髮女子下注一個銅星,結果這對組合顛覆在蘆葦叢中,使他輸了錢。

河對面,狼群仍在嗥叫,凜冽的秋風穿過柳樹叢,枝條翻騰,低語沉吟。詹姆發現伊林·派恩爵士獨坐在帳篷外,拿油石磨劍。“來。”他說,沉默的騎士便站起來隨他走,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他享受這樣的時刻,詹姆意識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滿意,甚至比殺了我更滿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進度過於緩慢,代價十分高昂。在鐵甲、羊毛外套與皮甲下面,詹姆·蘭尼斯特的肌膚就是一面由創口、割痕與淤傷拼成的織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