叄拾陸、無以破妖嬈
正文 叄拾陸、無以破妖嬈
一襲紫墨色長衫,寬而大,如逶迤的湖水傾瀉而下,幾乎覆蓋了整張軟榻。那人便坐在軟榻之上,小半窗的陽光灑在他肩上,使得他一半的臉頰恍若透明,一半卻沉浸在黑暗中,忽明忽暗,恍惚中,像是朦朧的剪影。
只是,縱然又換了一身的裝扮,容貌在光線下難以辯分,寶齡卻依舊確定了他便是自己心中所想的那個人。他也許算不上美,卻有一種奇妙的氣質,讓人一見便無法移開目光。
“這位便是……”馬公子正開口。
“我們見過,顧大小姐。”軟榻上的人似乎輕輕一笑。
“原來你們真的見過。”馬公子不覺笑了,“那你們慢聊,我前廳還有些事。”說罷便掩了門出去。
微側的人終是轉過身來,散漫而慵懶地支起身子,望住寶齡:“顧小姐,我們又見面了。”
“是啊,真巧。”微微沉默之後,寶齡展顏一笑。在這裡看見他並不讓她驚訝,畢竟她知道他是馬俊國的朋友,只是,每一次,他似乎都給她一種全新的感覺,叫人……琢磨不透。譬如此刻,他並沒有站起來,甚至似乎連坐起來都懶得,指尖只是漫不經心地梳理著衣襬上的褶皺,連最基本的禮節都全無,卻並不給人一種冒犯感,反而連空氣都變得有幾分隨意地流動。
只是,這遲疑只是短暫的一晃而過,寶齡便開口道:“馬公子說為我引見位朋友,說不定能幫上我的忙,沒想到這位朋友就是邵公子。”
“顧小姐要找人?”沒有多餘的敘話,直接開門見山。
寶齡倒是一愣:“邵公子知道?”
他笑笑:“是安康堂的徐謹之?”
“馬公子告訴你的?”寶齡抬起頭。
他偏過頭:“大帥府的四公子也在找這個人,只是,他似乎不願與我結交,甚至連見我一面都不肯。”
寶齡吐了口氣,暗笑自己不知在想什麼,剛才那一刻,她居然以為他又看穿了自己的心底的事。果然,他亦不過是個普通人,剛才阮素臣來找馬俊國,卻莫名地離開了,馬俊國定是與他說過,這樣便不難猜到,她來此地的目的了。
於是她點點頭:“邵公子可有辦法幫我找到徐謹之?”
“顧小姐可否給我三天時間?”
這一回,寶齡倒是真的有些錯愕。她來求馬公子,是因為她知道馬俊國對寶嫿有意,但眼前的這人,雖是馬公子介紹的,卻完全可以拒絕她的請求,縱然不屑於提什麼要求,至少,也該推脫一番,沒想到他竟這麼爽快便答應了。
“蘇州說大不小,說小也不小,也有可能,徐謹之已出了城,所以,三天是最保守的估計。”他卻似乎以為她對三天之約覺得太過緩慢了些,輕輕一笑道。
寶齡愣了一下,失笑:“不是,我只是在想,我好像已經欠你兩份人情,不知該怎麼還?”
他凝視她,笑笑:“若是顧小姐不急著回去,不妨坐下來陪我喝杯酒。”
竟是這樣的要求。只是,這要求雖然唐突,但並不算過分。終歸,寶齡是有求於人,她一笑,便在他跟前那張圓桌前坐下來,桌上放著一隻花瓶,花瓶裡插著一支熟透了的杏花,而花瓶邊,擺放著一張棋盤,黑白分明、縱橫交錯,似乎是一盤並未下完的棋。他的手伸過來,為她倒酒,寶齡的目光便目光落在那雙手上。
手指修長、骨節勻稱,近乎透明的瑩白。手分明很瘦,手掌卻很大,微微一側,寶齡看到了掌心有一顆淡淡的痣。不知怎麼,她忽然便想起前世看過的那些無聊的相術小說。
對於掌心有痣者,有許多種說法。
一種頗為瓊瑤:那痣代表了前世今生的約定。前緣未了,為了能在今生找到那個人,就以彼此掌心的痣作為相識的記號。
一種危言聳聽:掌心有痣的人是天煞孤星命,會孤獨一生。
還有一種更無可考證:掌心痣,乃掌握官印之相,他日光芒萬丈、必成大器。
而最讓寶齡信服的是最後一種說法:從科學的角度來看,痣是黑色素沉澱的結果,掌心有痣代表身體某一處存在異常,也就是說,是身體疾病的表現。
這廂裡,她胡亂地想著,那廂裡,杯中酒已滿溢,他舉起酒杯,漆黑的眼睛如杯中之酒,純淨透明,她看不出他究竟屬於哪一種,不覺又為自己的胡思亂想好笑,亦舉起酒杯,朝他微一點頭:“先乾為敬!”
酒盅很小,她知道自己的酒量不至於喝一杯便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