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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部分

好得多。

沒等眾人想好了去盯那個地方副職,趙時俊又燒起了第二把大火。他上書給大都督府,要求改變以往地方官職太多,人浮於事的情況。建議明確路、府一級官員職責,裁撤虛職,把相關職位與大都督府下部門或朝廷各部直接掛鉤,以免地方和中央行政重複,令百姓無所適從。

文天祥允之,奏請幼帝趙昺。十月末,帝昺下令,各路安撫使只負責維持地方正常運轉,替朝廷管理百姓,不再負責軍務。而轉運、提刑二職及其從吏,皆不得干涉地方日常政務。轉運使負責地方稅收錢糧,歸屬戶部之下。提刑負責地方訴訟複核,歸屬刑部之下。提舉撤消。另外,參照左相陸秀夫的建議,在各路增加學政一人,負責替天子教化百姓,使百姓明禮儀,知約法。並且在災年有賑濟地方的權力。

在縣這個級別的官位上,帝昺下令,將縣丞與縣尉合併為縣尉,由其負責地方治安。將主簿職責歸屬於轉運使之下,負責地方稅務。在縣尉、主簿之外,增設立督學一人,歸上級學政管理。將區長、里正歸為朝廷正式官員序列,其任命由地方百姓推舉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