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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淫;換句話說男女交合愈不能盡情,愈覺得為淫。”“淫”即“不稱其職”,也即濫用之意。從藝術家的眼光看:“我們所謂淫不淫就在男女間有情與無情。若有情的,不管誰對誰皆不是淫,若無情的,雖屬夫婦,也謂之淫。”張競生調侃地說,這種釋義,是周君那種“專門誤會為能事”,耽於呆蠢法、歪纏法的使人可憎的“中國式的科學家”,是完全不懂的。說到科學一層,張競生認為:“一切事物皆是生動變遷的。一切定則皆是相關的。無有一件事物永久不變,而同在一件事物中,隨了各人的聰敏智慧與時間空間及速力的關係而可變為無數的現象。所謂科學的定則為事物萬世不易的條理,應合萬人一樣的口調,皆是傻的蠢的科學家死成法的瞎說。”因此,要成為一個真的科學家,必須“以常識為基礎,以哲學為依歸,而以藝術為方法”。周建人批駁張競生“就性的事實說,當然是科學的事,便對付性的方法,完全是藝術的”為偽科學,他認為:“科學能夠學固然很好,但如果沒有機會學或學不會也不要緊,只要能夠做別方面的工作,不必說一句話一定要戴了科學的面目來說。因為不合於近代科學的科學是偽科學,偽科學比無科學更為有害,無科學不致妨害科學,而偽科學是能使科學混亂,它不能增進科學,反而要阻滯科學。”

四、“三大文妖”與性學論戰(7)

性知識的普及與提高之爭。對於性教育運動,周建人與張競生也有截然不同的態度:周建人看出了危機,張競生看出了意義;周建人側重於普及性知識,張競生著眼於普及與提高並重。由於觀察問題的角度不同,從而導致兩位性學先驅在觀念形態上的激烈交鋒。

周建人在探討性教育時提出了廣義與狹義的概念:“狹義的性知識,目的在使青年對於性器官和行為知道攝衛和節制,希望花柳病的傳染,及不負責任的性關係可以減少些。”“廣義的性教導”,則是“泛講性的真理和戀愛的意義等等”。張競生則認為:“依我意見,應分為二項工作的進行:即一方面應從通俗上著想——而一方面應從提高上努力。凡能將性的知識,普普通通地介紹給人,這是一種通俗的工作,原是最好不過的,當然為我所歡迎。但是應知此項通俗的工作,乃僅僅為一種普通常識的應用,不是除此之外便禁人不可有再進一步的研究與運動。”張競生舉例說,他的第三種水與性部呼吸的發現與研究,就是在提高上下工夫,即使“此等提高的工作完全失敗,我們尚當繼續去做,因為人類知識之所以能夠日進月增者,全靠有一班人肯冒險去做提高的工作”。可惜周建人每每對這種冒險的工作發生誤解,把“丹田呼吸”當作“可惡的道士思想”加以反對,把男女交合重靈的提倡視為女子權供男子娛樂的器具。在張競生看來,周建人甚至故意曲解張競生的原意,以混淆視聽,打擊對方。張競生說:“如說我提倡裸體,便是提倡‘可惡的野蠻風俗’;如說我提倡情人制,便是提倡‘可惡的亂交制’;如說我提倡使女子出第三種水,便是提倡‘可惡的淫水’;其他其他,尚多尚多。

你愈胡鬧,我愈有文章可做。你愈擺起科學家的架子來,我愈有打破科學家的張天師符咒。”

張競生與周建人爭論到最後,彼此已經缺乏互相信任的基礎,也就很難對性教育本身再進一步作心平氣和的探討,爭論遂告中止。

相對於周建人,初出茅廬的潘光旦對張競生的批評火力更密集,姿態更凌厲。潘光旦,1899 年8 月13 日出生於江蘇省寶山縣羅店鎮一個縉紳之家,1913 年赴清華學校求學,前後長達九年;1922年赴美國留學,1926 年回國後在上海政治大學任教,1927 年5 月1日起任《時事新報》的《學燈》副刊編輯。

潘光旦對於性問題的興趣始於十二歲時對於一本日本醫師所著的關於性衛生的書的閱讀,二十歲在清華學校讀書時逐一借閱了靄理士七大本(原為六本,後又增加一本)的《性心理學研究》,赴美留學時又主修生物學。因此,在性學研究上,他與張競生有著明顯的區別:首先是性倫理觀不同,潘光旦持既滿足性慾又節制性慾的態度,張競生卻主張打破一切性禁忌,充分享受性帶來的快樂;其次是學術訓練不同,潘光旦講究言必有據的嚴格的科學訓練,張競生則追求靈光一閃的哲學把握。留美歸來的潘光旦以淵源有自、訓練有素自命,當他剛剛就任《學燈》副刊編輯時,忽然發現坊間正在悄然流行著一種新雜誌——《新文化》,該刊主編張競生大談性教育和優生學,“口氣極大,像有無上的權威似的”,“以提倡優種學自居,並大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