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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能在歷史上寫下你們青春的痕跡,想象一下百年以後這裡燈火輝煌,你們就是這的最初建設者,那是多麼值得驕傲的啊。孩子們,盡情施展你們的才華和力量吧!”

這些話充滿了激情,點燃了一腔熱情的我,當然還有我的同學們開始了飛蛾撲火。

在我大學還沒畢業的時候,我就簽下“賣身契”,在這個荒涼的地方一呆就是5年,和我一起“撲火”的那些同學們都分別以各種理由先後離開了這裡,而我一直堅守著,與其說堅守,不如說我已經忘記飛走的路,站在這個“巨人”肩膀上太久太久,卻沒有飛的空間,翅膀的功能已經退化了。我突然明白了,不用一百年,我也就不在這個世界上了,至於這裡能不能留下我的痕跡那簡直是痴人說夢。有種強烈的感覺就是我上當了,而且繼續被忽悠著。

可能已經習慣了這裡的荒涼,太多地喧譁反而會讓我不知所措。本以為自己就要這樣簡單的不能再簡單地生活下去了。簡單點兒說就是變的世俗。於是在本命年那年在選擇和某個有著很不錯家世的少公子結婚,本以為完美,可以安逸地生活,不用再為理想奮鬥,也不用再擔心工作的欺詐和那些小人的看不起。正當我準備趾高氣揚的“幸福”生活時,可是命運和我開了超一流地玩笑。

還沒領到結婚證,還沒等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地時候,我卻在應該屬於我的新房裡看見我的新郎和另外一個女人。那感覺真像看電影,而我很不幸竟然是裡面的悲劇角色。很長時間,用了很長時間我幾乎把所有的看見地都忘乾淨,才讓自己平靜下來。

“原諒我吧,我和她已經在一起三年了。”少公子跪在我面前跟我解釋,“本來是要結婚的,可是因為我父母不同意,我們產生矛盾,不停地吵架後,她嫁給了別人,可是現在她後悔了。”他的痛哭流涕讓我想起了梁山伯和祝英臺,可惜的是我竟然是馬文才!到底是他們無恥骯髒,還是我不識風情?

“那我呢?某個替代品,我和她長的也不像啊?”我已經忘記自己是什麼心情了。

“不是,我是真喜歡你,可是我也放不下她,給我些時間我會解決好的,相信我一次吧。”少公子的話好像又告訴我,我不是馬文才。

我給了足夠地時間,用來掩飾這件事情,畢竟我也是個要面子的人,雖然手續沒辦,可是雙方家長早已經廣為傳播這場盛大的婚宴,該知道的人都知道了,於是我竟然荒謬地答應了這場本不該有的婚宴。我本來以為這樣會給父母減輕些痛苦,可是我沒想到這樣處理事情反而沒有減輕家人的痛苦,還給自己找了一個很大的包袱揹著。於是在別人眼裡,我成了離婚的女人,雖然事後,我對自己的這種無知行為感到相當的後悔,可是畢竟已經完成了,後悔絕對無效,沒有人關心你是不是沒登記。當然我不是後悔沒能和這個少公子走在一起,而是後悔沒走在一起卻為了個破臉面而舉行了一次婚禮。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講,我還是很慶幸自己能在登記前發現了這個問題,不然我後悔地可不止這些,可是我也給自己找了個不小的麻煩,為了表示自己的能力,我把工作幾年積攢的錢全部投入到那個不是我家的裝修中,而這錢至今沒有回到我的錢包裡,雖然那少公子沒說不給,可是就是拖著不還,而我連官司都沒法打。很多我的朋友說這是他為了挽留我的藉口,我不這樣認為,這就是我本命年的所經歷的。

在我24歲的時候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愛著這個我要嫁的男人,但是我曾經很自信的認為,這個男人最起碼會對我很好,讓我可以無憂地生活,可是當所有的一切發生後,我才發現,本來安全的根本不安全,我選擇離開,徹底離開,義無反顧。但我原諒了他們;怎麼原諒?就是忘記他們的存在。不過我知道,有種傷害狠狠地刻在我的心上。不過我恢復得不錯,雖然錢至今沒有要回來,其它的貌似沒有留下後遺症,不空虛、不落魄、不難過。

那麼剩下的日子該怎麼過呢?我人生的幾件大事也算是經歷過了,翔子說我所經歷的不是愛情,因為我不夠重視心裡的感覺,和所有的女孩犯了一樣的現實病,只不過我病的輕,很輕易就明白自己的病灶。

他的意思是說我虛榮,虛榮就虛榮吧,反正已經虛榮完了。

那麼愛情是什麼呢?翔子說:“我也不太清楚,最起碼相互吸引,但不是物質上的吸引。但最起碼不應該是你所經歷的那樣,少公子很多,但不一定適應你。其實我認為即使某人沒有那些事你也不會過的幸福。只是這些事情你自己還不明白。”

於是我用一年的時間來養我自己故意受得傷,很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