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因為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難找出一場類似的能夠波及到全中國範圍的亂。我那時勞改於偏遠省份的一個極閉塞的山城裡,老百姓連火車都未見過。一日,忽然從省城串聯來的紅衛兵,加上本地的忙不迭戴上紅袖箍的響應者,把大堆的書,加上從縣劇團抄出來的戲裝、頭面、盔甲、唱本,澆上煤油燒掉,那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以這樣一個小地方的焚書規模看,小將們那些年裡,該焚掉多少書啊,這數字,恐怕神仙也統計不出來的。
所以,我想,誰要有興趣寫一部《中國焚書史》的話,真希望這書的最後一章,就在“十年###”這一節打住。由秦始皇開始的第一把火,到紅衛兵的最後一把火,從此結束中國焚書的歷史,倒不失為一種饒有興味的組合。不過,電腦科技的飛速發展,已經可以將整個大英圖書館的全部藏書,儲存在一張巴掌大的光碟上,那麼秦始皇,或者劉項,或者革命小將又殺將回來,還能焚得成書嗎?
無論暴政多麼持久,高壓統治多麼嚴酷,但思想是無法禁絕的,中國文化的生命力,是不會斷根的。估計,這一回,這些焚書者,大概是不會有什麼戲了。
司馬遷的悲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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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歷史稍有所知的人,都會知道司馬遷這個名字;而知道司馬遷是位歷史學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敗降匈奴事辯解,觸怒漢武帝下獄,受“宮”刑;然後於汙穢骯髒之中死去的故事。
“宮”,即是去勢。司馬遷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國文人中,一個很特別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學史上的唯一。
“宮”,和去勢,是一回事,但性質有所不同。“宮”是刑法,是無可選擇的。去勢,在有皇帝的年代裡,是當太監的首要條件。若不想當,也就不必去勢。當然也有或被父母鬻賣,或因生活無著而淨身入宮,不無被迫的個例,但大多數被閹者,是作為謀生手段,甘願去勢,求得進宮的這份資證。因此,這班人對於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狀態,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為太監,生活在無數已將“那話兒”連根切掉的人中間,大家彼此彼此,誰也不可能笑話誰,褲襠裡有沒有那個玩意兒,便是無所謂的事了。
太監這行業,不僅中國有過,外國也有過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勞狄、尼祿、維特利烏斯和提圖斯等羅馬諸帝,如其後的拜占庭帝國諸帝,奧斯曼帝國諸帝,都曾在後宮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國明代,大概是歷史上破記錄使用宦侍的帝國,故有“十萬太監亡大明”這一說。任何朝代,太監或類似太監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於宦官有太多的機會接近帝王后妃,容易獲得寵幸;加之閹人的變態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們的仇恨準則。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讀來讀去,凡太監,都不是好東西。至少,好東西極少極少,所以,對這卑汙齷齪者多,陰暗險惡者眾的一群,統統蔑稱之為“閹豎”,倒也合適。
但司馬遷之被“宮”,與“閹豎”的去勢,截然不同。老實說,歷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軟,什麼毒辣殘忍的法子沒有使用過呢?但把文人××連根端掉者,劉徹是獨一份。那是中國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文人之受屈辱者,莫過於此。
“宮”刑,在中國,盛行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初期,以閹割或損壞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餘生在屈辱中度過。漢武帝異想天開,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裡,他不殺頭,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麼分子的帽子,而是採用“宮”刑,來對付他的國史館館長,國家圖書館館長,使其喪失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這一招,實在可謂既惡且損,加之下流下作。
這奇恥大辱對司馬遷來說,“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對文人進行如此卑劣的報復,簡直使我們這個具有悠久文明的中華民族,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夠將耶穌在十字架上釘死,能夠將聖女貞德,將布魯諾在火堆上燒死,憤怒的革命群眾,甚至將路易十六夫婦送上斷頭臺一一鍘死,不可謂不恐怖;在莎士比亞時代,人犯的腦袋,也有割下來掛在倫敦塔橋上示眾的,其殘忍可想而知。但像劉徹用“宮”刑對付一個文人,對付一個埋頭在簡牘中閱讀歷史的學者,這是世所罕見的無恥行徑。
每讀毛主席在《沁園春》的詞中:“秦皇漢武,略輸文采”這一句,我總會想起他“宮”司馬遷這件丟中國人臉的事情,虧他做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