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被禁錮在紐約,沒什麼可能去其他地方生活了。與此同時,我鼓勵自己往積極的方面想,好讓自己相信即使是在紐約,我也可以開始新的生活。而新生活的第一步莫過於找一份新工作了。
我動手寫了簡歷,給久未聯絡的朋友和舊同事打電話,約人家吃飯,打聽合適的機會。好笑的是,他們或者她們,不論男女,對我突然結婚又閃電般離婚的經歷更感興趣,有人同情,有人打趣,有人感嘆。
“Rich husband; followed by rich divorce。 It’s not too bad。”一個法學院的女同學這樣說,也不知道算是安慰呢,還是真心羨慕。
我全不在意,過後想起來,覺得自己真的不同了。如果換在從前,我不會允許自己考砸任何一場考試,做壞任何一件小事,我總是以為一旦砸了,肯定沒辦法在熟人面前抬起頭來,非得跑到無人島上躲很長時間,直到所有人都忘記我這個人不可。但是現在,我搞砸了最大的一件事,反倒無所謂了。
我不像從前那樣簡單,完美,鋒芒畢露了。我的簡歷上有整整一年尷尬的空白時間;身邊有個才幾個月大小孩子要照顧;租房子的時候婚姻狀況欄裡填的叫人難堪的“分居”;我身體不如從前好了,換季的時候總會感冒,每個禮拜要到精神醫生那裡報到,記性也差了,小腹上還有條十三厘米長的疤痕。然而,長大似乎總是一瞬間的事情,以上種種,我說起來都很坦然,我甚至覺得自己變得更好了。
曾幾何時,我總希望能跟所有不完美的人和事絕緣。對自己要求頗高,對別人更甚。人品差的,懶惰不上進的統統走遠,私地下還歧視長得難看,有殘疾,或是時運不濟的人。而在所有這一切經歷之後,我開始覺得自己像一隻會走路的不沾鍋一樣好蠢。同時驚訝的發現,事實上,正是不幸、缺點、加上偶爾的軟弱和懶惰,讓你看起來更加親切而真實,讓原本陌生人和人互相需要,越走越近。
Rona,Nick和其他幾個朋友推薦了一些職位給我。不和Caresse在一起的時候,我就在曼哈頓四處奔走。在辦公室、餐廳或是咖啡館裡和不同的人見面,握手,一遍一遍的介紹自己,回答問題,不厭其煩的解釋為什麼會辭職,又有一年時間沒有出來工作。一個月下來,我一無所獲,有時是人家看不上我,有時是我覺得工作不適合。我不再是一個人,我在找工作,也在找一種生活方式,那種讓我可以為自己做些有意義的事情,同時又有時間陪伴Caresse長大的生活。我想要做的比“媽媽”更多,我想要成為她的朋友、夥伴,甚至,有一天,做她的楷模。
十月底的一天,我到第六大道和四十五街交界處的一間諮詢公司面試,接待我的男人,頭銜是高階經理,名字我早已經忘記。但卻始終記得自我介紹之後,留在他臉上的表情,好像在說“生孩子生昏了頭的女人”。那天晚上,Nick約了我吃飯,一杯清酒之後,我把那個傢伙的臭德行很罵了一頓。
他聽著,很突然地握住我的手。手掌溫暖寬厚,難以置信,讓我一時間走神。我看著他,他只晃晃我的手,笑笑的說:“你握手的時候應該更有力一點,注意手腕的部分。”
我們練了幾次握手。
不知道是不是新學的握手技巧的作用,或者就像Rona提醒我的“Appearance means all。”又兩個星期過去,我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在一間銀行的合規部門,辦公地點在華爾街。
85)地盤
那是家瑞士銀行,合規部的老闆是瑞士人,中年男人,在EM Lyon讀過書,剛派到美國不久,說英語帶很重的口音。面試的時候,我就坦白自己沒有這方面的工作經歷,可能只是因為我會說一些法語,給他留下印象。
“你在哪裡學的法語?”他問我。
“曾經約會過的男人。”我回答。
“讓人印象深刻的學習能力。”他笑著說,一半打趣一半誇獎。他不知道那是多漫長的約會,和怎麼樣的男人。
工作合同簽下來之後,我又開始找另外兩樣必需品——房子和保姆。
我跟地產經紀說,能走路去上班很重要。一年多的優渥生活之後,我很不好意思的發覺自己添了些毛病,沒辦法忍受地鐵,從地下鑽出來總覺得身上帶著股黴味兒,有時外加別人早飯的味道。而上下班的時間又很難叫到計程車。經紀人領我在華爾街…港口…巴特利公園地塊看了不下十處地方,直到看中格林威治街一間九十八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