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部分

“什麼?!?!”我還沒等雷切爾掛上電話就尖叫起來,“民事訴訟法的分數已經出來了?”我完全忘了需要繼續打聽剩下一門課的分數,“我應該查嗎?我必須查,我應該查。我不能查!”這都不是我的心聲,我已經很清楚地證明了自己是個B等學生,100%的,純粹的。我已經騎虎難下,我還在想……也許我真應該查查,“應該嗎?查嗎?”

“噢,馬莎。關上地獄之門吧,查查吧,回我電話。”

我知道她說得對。雖然我不希望,但我還是必須照辦。我另外兩個教授已經讓我飽受打擊,我正等著施德教授俯衝下來,給我最後猛烈的一擊。三個B真的就是世界末日,我很清楚,如果說有門課會向我轟炸而來,那麼這門課肯定是民事訴訟法。如果侵權法和合同法得B,這門課會更糟糕。難道我有可能得C嗎?或者甚至是不及格?

希望我的神經足夠堅強,在我花費最後的7美分撥號查分之前還能挺住。我不是個白日嗜酒者,我的酒櫃裡只剩下感恩節的酒了,顯然已經壞了。我無聲地祈禱著,啟動了電腦,等待可怕的撥號連線聲音停止,聲音停止就表明成功連線上了。我登入到法學院網路,不情願地點選“檢視公佈分數”按鈕,等待著。等待,等待(在非常重要時刻,撥號會非常慢)。接著我的血液凝固,尖叫聲在布魯克林都能聽到。我在想先打給誰呢,喬還是雷切爾,還是打給雷切爾吧,有些事情法律學生會比丈夫更能理解。

當她接電話時,我簡直找不到合適的詞了。我說不出話來,簡直無法呼吸了。我只能高聲喊,“雷切爾!雷切爾!!!!!雷切爾爾爾爾爾!”

“怎麼啦?”她問。

“A,A呢!真的A。是*狂教授給的,一點不假!上帝!施德教授給的A的價值是其他教授給的B的十八倍都不止呢,是嗎?”

“絕對的,馬莎。絕對,我就知道你的民事訴訟法一直學得不錯,對吧?”

“對啊!當然!我一直學得很好啊!”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五章 喜憂參半(4)

焦慮症稍好後,我感覺自己像肥皂歌劇中的意外受害人,剛剛從失憶中恢復過來。我扯下穿了多天已經變味的睡衣,喝了罐三重加強效果的咖啡,然後洗了個熱水澡。我從位於阿姆斯特丹大道的公寓出來,穿過三個街區就到了法學院,一路上眉開眼笑。侵權法和合同法都是B?那又怎麼樣!大家都知道民事訴訟法是第一學年中最難的課。大家都知道受了*狂教授一學期的恐嚇,能夠得到他的讚賞多不容易啊,至少價值其他科目的25倍!這有點像虐待關係——如果你踢小狗足夠多次,有一天突然對它溫存起來,用手輕撫它的耳後根,它就會高興得忘乎所以,發出最瘋狂的叫聲。沒錯,我就是那條小狗。

我大搖大擺地走進教授們的辦公室(我得爬上五層樓梯才能到行政辦公室,說真的,我為什麼要浪費精力爬樓梯呢?),去取我的試卷本,順便拿標準答案。如果我們能花十七天的時間準備而不是考試時的四個小時,也能答出這麼完美的標準試卷;如果我們是公認的法律專家,而不是一年級的法學院學生,我們甚至能做得比標準答案還好呢。

我把試卷帶到圖書館,準備找張舒服的椅子坐下看看。花了六分鐘的時間粗略地瀏覽了試卷,我開始意識到整件事非常荒誕。在我的每份答題紙上,開始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整潔書法,寫的都是經過周密思考有意義的句子,可是卻沒有得到什麼分數。在每門考試快結束時,我非常潦草地亂寫一氣,有的甚至寫到了邊緣地帶,句子支離破碎,有的把問題列出來了都來不及寫答案,居然還得了幾分。

上帝可以作證,我在侵權法考試中有道題是這樣一字不差地寫的(這還是我開頭比較“連貫”的部分):

原告承擔風險,這是對他一方不合理的假設。雖然他從事的是與他相關的“極端危險活動”——他應該一直處在危險之中,但這個假設風險是一種嚴格法律責任。

這不需要一個教授、一個律師來判斷,一個有輕微智商的人都知道這些話沒有任何意義。我知道當你讀到這些話時,一定目光呆滯,你在想“真該死,我一點都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並不是因為裡面複雜的技術性法律語言只有高階智慧的人才能讀懂。不,沒人知道它究竟是什麼意思。“與他相關的極端危險活動”?我吸毒了嗎?我的試卷上充滿了這樣的句子。難怪我得B,我能夠透過就已經是奇蹟了。

我民事訴訟法上的第一題是這樣寫的,我寫得非常工整,文法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