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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2000億美元的行業(3)

2002年,當宏觀經濟仍然持續下滑時,大型製藥公司的利潤率僅僅是輕微地下滑了一點——銷售利潤率從18�5%降至17%。最令人驚訝的是,2002年財富500強名單中的十家制藥公司的利潤總和(359億美元)竟然超過了其他所有490家企業的利潤總和(337億美元)。2003年,財富500強名單中的製藥公司的銷售利潤率降到了14�3%,但是仍然比當年所有行業的平均水平4�6%高出許多。製藥業真的很賺錢。很難想象製藥公司到底有多少錢。

製藥業為研究和開發支付的費用,儘管數額也很大,但是與其利潤相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十大製藥公司1990年將銷售額的11%用於研發,這一數字到2000年略有提高,為14%。預算表中最大的一項既不是研發也不是利潤,而是我們通常所稱的“銷售和管理費用”——這一名稱在不同公司可能會有不同的叫法。1990年,銷售收入的36%都用在了這個方面,並且這一比例在接下來的十年內幾乎保持不變。要知道,這可是研發費用的2�5倍呀。

這些數字來自制藥公司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其股東的年度報告,但是這些分類具體包含了哪些內容就不得而知了,因為製藥公司牢牢地將這些資訊控制在自己手中。例如,很有可能在研發費用中包含了那些很多人認為是銷售的活動,但是卻沒有人能夠明確地指出來。對這些公司而言,“銷售和管理費用”就是一個巨大的黑箱,其中可能包括了該行業所宣稱的“教育費用”、廣告和促銷費用、律師費用、以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其數字之大令人咋舌。根據一個非營利團體美國家庭(Families USA)的報告,百時美施貴寶公司的前主席和執行長查爾斯·海姆保德(Charles A。 Heimbold; Jr。)2001年賺了7 400多萬美元,這還不包括他價值7 600多萬美元的未執行的股票期權。惠氏公司(Wyeth)的總裁賺了4 052萬美元,不包括他價值4 063萬美元的股票期權,不勝列舉。這是一個有足夠的錢來犒勞自己的行業。

近幾年,十大製藥公司中擠進來五個歐洲的製藥鉅子——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 阿斯利康(AstraZeneca)、 諾華(Novartis)、 羅氏(Roche) 和安萬特(Aventis)。這些公司的利潤率與它們的美國競爭對手的利潤率相似,同樣它們的研發費用和銷售管理費用也呈現與美國公司相似的特徵。此外,它們還是行業商貿聯盟的成員,該聯盟有一個易讓人誤解的名字——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PhRMA)。最近我聽到諾華公司(Notartis)的總裁和執行長丹尼爾·魏思樂(Daniel Vasella)在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他對美國的商業和研究環境感到十分滿意。他說:“這裡有自由定價的權利並且可以沒有限額地迅速獲准得到創新成果。”除了他迷人的瑞士口音外,這話聽起來就像任何一個精力充沛的美國人所說的一樣。他的公司現在將研究中心轉到了麻省理工學院(MIT)附近,那裡有許多生物科技公司,是基礎研究的溫床。我懷疑它們將研究中心轉移到此與所謂的“自由定價和迅速獲准”無關,而只是為了從《貝赫—多爾法案》支援下美國財政資金資助的研究中獲得好處,以及為了親近那些做研究的美國醫藥科學家們。

麻煩接踵而至

如果說1980年是製藥業的一個分水嶺的話,2000年可以說就是另外一個——這一年一切都開始向壞的方向發展。當20世紀90年代後期急速發展的經濟開始減速的時候,許多成功的企業都發現自己陷入了麻煩中。隨著稅收的減少,政府自己也遇到了麻煩。一方面,製藥業面對經濟下滑自我保護得很好,畢竟它們是那麼富有和有權力。但另一方面,它又顯得特別脆弱,因為它的收入依賴其他公司的僱主們支付的醫療保險和政府運作的公共醫療補助計劃。當僱主和政府都陷入麻煩中時,製藥業顯然不能獨善其身。

可以肯定的是,在剛過去的幾年中,僱主和他們與之簽約的私營健康保險公司都開始在藥物成本上縮減支出。大多數保健計劃組織都開始為得到較大的價格折扣而討價還價,並開始實行對處方藥的三重保險——對通用名藥的全面保險、對有用的品牌藥的部分保險和對昂貴但藥效未必好的藥物不予保險。可受保險的藥物名單就構成了處方集,它成為控制藥物成本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方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