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卡恩與公司在實驗過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它賦予公司在論文發表前閱讀並最終定稿的權力。當實驗結果顯然是負面的時候,該公司強調了進行分析的權力。後來,免疫反應公司的總裁和執行長解釋說:“把你放到我那個位置想想吧。我已經花了超過3千萬了。我想我應當擁有這些權力。”他真的以為自己有權力獲得正面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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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到底有多好?(5)
卡恩和拉哥科斯在捍衛真理上體現出了他們的勇氣和誠實。毫無偏見地進行臨床研究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意味著必須與贊助者保持適當的距離。但是,許多研究人員做不到這一點,他們或是順從贊助者的意願,或者是屈服於壓力。但是合約的條款有時是讓寸失尺。透過允許公司參與整個實驗過程,甚至將醫藥主管作為合作者,卡恩和拉哥科斯最終因小失大。該公司與這項研究顯然存在利益衝突。然而按照今天的標準來看,該合約已經給予了卡恩和拉哥科斯很大的自由了。許多現在合約會賦予公司更大的控制權。
那麼,我們到底知道什麼?
當一家制藥公司向FDA申請批准一種新藥時,它被要求提交它贊助進行的所有臨床實驗的結果,但是並不要求將結果公開。FDA可能基於非常少的證據批准某種藥物。例如,該機構通常要求只要一種藥物在兩項臨床實驗中都比安慰劑效果好即可批准面市,即使在其他實驗中該藥並沒有效。公司只發表正面結果,而且它們會把文章做一些小改動,在不同雜誌上發表多次。FDA無法控制這種選擇性發錶行為。根據這些醫藥報告,醫生會誤以為藥物十分有效,於是公眾也這樣認為。而且,公司還往往對藥物的正面作用誇大其詞,而對負面作用絕口不提。
以抗抑鬱藥為例。2002年,十大最暢銷的藥物中有兩種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型別的抗抑鬱藥——Zoloft和Paxil。大家公認SSRIs是十分有效的藥物。數百萬美國人正在服用它們,許多精神病專家和初級保健醫生非常信賴它們。但是,最近的一項研究給人們潑了一盆涼水。根據《資訊自由法案》(允許公民獲得政府檔案),該研究的作者獲得了FDA1987年至1999年間批准的六種使用最廣泛的抗抑鬱藥物——Prozac、Paxil、Zoloft、Celexa、Serzone和Effexor(除了最後兩種,其他都是SSRIs)——的調查報告。這些調查報告的內容是關於批准之前對這些藥物進行每一項安慰劑對比臨床實驗的,所有42項臨床實驗中大部分只持續了6個星期。
這個發現使人清醒。平均而言,安慰劑的有效性大概是藥物的80%。藥物和安慰劑的區別在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抑鬱嚴重程度的度量標準)的62點上僅僅相差2點。儘管資料在統計上顯著,但從臨床角度看可能並沒有什麼重要性。實驗結果對所有六種藥物來說都差不多。當然,這些數字是平均而言的,可能對某些特殊病人某種藥物會有更好(或更壞)的療效。但是問題的關鍵是,基於所有的證據,而不是那些製藥公司發表的證據,新的抗抑鬱藥並不像它們所宣傳的那樣是什麼“奇蹟”。最近,一些生產SSRIs的製藥公司受到了嚴厲的指控,被控這些藥物對兒童不僅是無效的,甚至有時是危險的。
國家衛生研究所的另一項研究也很有教育意義。數十年來,婦女們服用雌激素、採用黃體酮荷爾蒙替代療法,不僅用於治療更年期症狀,而且還相信它能預防心臟病。這種認識源自制藥業贊助的研究。但是現在,國家衛生研究所進行的一項大規模的臨床實驗表明,綜合荷爾蒙替代療法不僅不能預防心臟病,反而會增加心臟病的發病機率。這使我們進一步認清了製藥公司贊助的研究報告是多麼不可信。
我不是虛無主義者,也不想阻礙技術進步。我十分清楚地知道正是由於學術界和實業界的創新性研究和開發,才使我們能夠擁有這麼多可以挽救生命的重要藥物。沒有人希望糖尿病患者沒有胰島素、受到感染而沒有殺菌劑、出現了嚴重疾病卻沒有疫苗、心臟病發作而沒有抗凝血劑、得了癌症而沒有化學療法、沒有全套的止痛藥和麻醉劑以及許多許多其他藥物。Gleevec是一個很大的突破,Epogen和Taxol也是。Prilosec很重要,降膽固醇藥以及ACE抑制劑和許多其他藥品也同樣重要。所有這些藥物都延長了生命,極大提高了我們的生命品質。如果我不是對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