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體。
我說,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說。
為什麼?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塊排骨。
因為她死了。
我尖銳地笑起來,不要這樣嘛,這樣很好笑的。
我們一起去坐地鐵,路過繁華的琉璃廠,華燈初上,大街上轟鳴著當下流行的歌,還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
請你為我唱一首歌,他說,我們曾經哭泣,也曾共同歡笑……
我一直沒有唱。地鐵裡很擁擠,有人在看報,有人盯著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說了一聲再見,然後下車。沒有回頭。
不可以為別人悲傷。
你要站著彈琴,站著唱。
我說為什麼要站著?
因為你在演出。
那柯本為什麼坐著?
那是UNPL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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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是UNPLUGE就不可以坐著唱?
那就是民謠了。
民謠又怎麼了?
你總不能大家站著你一個人坐著吧?
那鼓手為什麼不站著?
除非你們坐著撒尿我就站著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臺上,不想站在那裡讓別人看著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縮起來,唱歌。
事實上我想我並不熱愛搖滾。1998年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在〃忙蜂〃酒吧。臺上有很多樂隊,亂哄哄的,熱火朝天。我站在那裡,心裡又害怕又孤單。我誰也不認識。我也不要和他們一樣。
半夜四點我爬起來打電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蒼老而疲憊:喂,請說話。
我突然銳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歡快的兒歌:
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
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
wuhongfei發表於2005…1…1220:51:04
起了床;出去找房子
天果然有些冷了。
我去看了一家,還不錯,但是對方是一個男孩子;他長的有點清秀。學計算機的,工科男生,山東人。
他希望租給男孩子。
我一向是一個不願意說服別人的人,但是這一次我決定試試。
我搓著手。找最合適的詞。
我跟他講:他是一個注意清潔和衛生的人
我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
我們都是比較隨和的人。比較好相處。
第55節:阿飛部落格精選3
2005年12月16日
房間無論大小我們可以平分房錢。各種費用電費水費我們可以出2/3。
如果實在住得不舒服,他可以跟我們講;我們可以另找住處;等到明年春天。房子也許會多些。
我低著頭;繼續跟他講:
冬天到了,房子有些難找。
我和他一直不在一起。我們會有許多分歧。這一次,我想,主動地;主動地;去挽留一個事情。這在我,可能是第一次。
屋裡很暖和。我就坐在沙發上,坐了一會。我把名片給了他。
他居然有些同意了。他是一個老實孩子,我想。
他說;等他的同屋看看他具體是什麼時候搬走吧。
我走出那個小區。走在這條已經走過一年的街道上。我想我多麼懶惰,從來不為任何事情真的努力。這一次,我居然學著自己去找房子。自己去找一個安身的地方。我在為著自己的同時;也在為著另一個人。我感到自己十分堅強,十分強大;我站在一家賣小靈通的店前,想,我究竟要不要買一個小靈通;這樣是不是可以省卻許多電話費。還是買一個130的200打600的電話。如果買了130的話,我的這個舊的號碼;應該怎麼處理?
我在那裡躊躇著。如果真的搬了新家,他會不會和我一起,去買沙發;還有一個桌子。我需要桌子。他會不會在任何時候;在下班後;會和我在一起?我們會不會相互地依戀對方?而我的小靈通或者130卡,到底要不要買?
我想了半天;還是不知道怎麼辦;就回家了。
我回家。同屋又找我說話了,我想這樣有助於緩解緊張。於是我很客氣地和她敷衍,絲毫沒有慍色。可是昨天晚上,我一個人不知道怎麼搞的,坐在床上掉了一地的眼淚。
我坐在屋子裡,覺得好暖和啊。這個冬天,除了要和天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