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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不明白,他說了這日是芒種節,“芒種”反指就是“無事”,“無事”諧音就是“五四”,這五月四日恰恰就是康熙生日。所謂“絳洞花王”,諧音“將冬化王”意思是死的那個月已接近冬至。當然指十二月了,十二月哪天呢?我們拆“王”字可得“十二”二字,“十二”倒唸即“二十”,“十二”代表月份,“二十”代日期。讀者明白了嗎?

既然寶玉的原型不是曹雪芹,證明他的身世資料與寶玉脫鉤。舊說關於曹雪芹生於雍正二年(1724年,因為這年既閏四月,又遇芒種)4月26日的說法就徹底靠不住了。那麼他的死亡日期呢?流行的說法有至少有三說:“甲申說1764年”,“壬午說1763年”和“癸未說1764年春”。三種說法的依據均來源於書中畸笏叟(曹顒)的批語。而畸笏叟的批語多有隱語,極不可靠,試舉一例作諧音解讀如下:

原批2。

【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

這是極關鍵的一句批語,雖未落款,但都公認為畸笏叟所批,我也以為然。此段話一向被認為是脂硯謝世的時間,經我精解,證明這一點,但結論卻大不相同。今重新斷句、拆字、諧音,解讀如下。

斷句、拆字、諧音解讀:

【乾隆元年。芹溪、脂硯、杏齋(俱脂)嗟享,畸別去。今釘黑匣,只剩朽屋,憶《眉凝》,不痛殺?】(為什麼“不數年”解為乾隆元年,後文論述)。

此批後世人不知“諸子”諧“俱脂”,將一人理解成三人,又將“丁亥夏”看成時間狀語,便一錯再錯。“朽物一枚”本不通,也無人看出,經我重新斷句,一目瞭然。曹顒貫用此法,還有很多例子,因而,他所署干支紀年極不可靠,實為分辨父子二人誰創,誰抄寫的記號。如“壬午夏”諧“人無寫”,拆“無”為“一大”拆“大”為“一人”,意即“大人寫”,表示至他標的那段止,為曹寅寫。如此類推,“丁亥夏”為“孩兒寫”,“壬午雨窗”為“大人寫,顒創”,“壬午孟夏”為“大人命子寫”,“下文伏線”為“下文犬子銜”等等,不一而足。

正因為畸笏叟的批語不可靠,而曹雪芹的死亡日期又是依據他的三條批語披露的,就沒有探討下去的必要了。有史料證明,曹顒在1715年已25歲,如果他果真活到丁亥(1767年),他應當77歲,如果上述批語屬實,那麼脂硯(曹寅)“相繼別去”的年份應指丁亥前五年的壬午年,即1762年,這一年曹寅105歲,這有可能嗎?書中脂硯在壬午年的批語也是有的,這又為什麼呢?這一問題太奇怪,可能曹翁有意將成書時間往後推,以便讓後人冠以己名,順理成章收益。事情複雜,暫且存疑。先看他的批語怎寫的。

原文1(第一回)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甲戌雙行夾批:此是第一首標題詩。甲戌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餘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癩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幸,餘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月淚筆。】

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

秦人解讀:

【甲戌雙行夾批:此詩(謎)底,以首標(末示)提示。甲戌眉批:能借則放,有信,旋至內,庫存此書。人無出息,書未存清,畏內禁而撕。餘藏庫,進內也帶。今沒事,秘(胤秘)請更逢再問,時(弘時)兄來不遇,來透何?償何賬?賬進日後為。原造花主債,逐一清矣。子撕書何?幸餘二人矣,大(曹顒)快隨行,餘九泉矣。假我罷,越內避】

只脂硯在家許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

讀者看到這裡,不知是否明白,經過我重新斷句諧音,就知道這段話原來是曹寅在軟禁期間寫給兒子曹顒的一封密信,在信中,他怪兒子書稿沒藏好,又害怕宮廷檢查而毀掉部分書稿。由此可見,曹寅當初寫《紅樓夢》,地點在北京城內,是冒殺身之險寫書的。動筆時間應在康熙52-53年(1713-1715)。從他的從容態度,看出他是不害怕檢查的,寫得如此隱晦,誰能看懂?故康熙最小的兒子胤秘、雍正第三子弘時,當時都是借閱者,可能曹寅預感到雍正要對他下手,他叮囑兒子,他不在家誰也不準看書抄書。信中還提到債務一事,命家人早日搬到京城躲避。可見當時事態險惡,才有這封密信,當然,只有兒子曹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