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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引言(1)

“日久生情”這種說法絕不是空穴來風,實質上,男女間本來就有說不清的“那一層”!“這一層”人們已經研究了上千年,因為它變化出來的故事實在是太多了。在不同的關係裡,由於看不見“這一層”,所以也找不到運用它的方法。然而,“這一層”究竟是什麼呢?

從科學的角度是看不透“這一層”的,因為細胞的結構都差不多,科學只研究看得見、摸得著的客觀存在,對未知領域總是束手無策。歷史證明,科學對於反物質的認知,總滯後於所謂的宗教、先知。宗教裁判所對布魯諾實施火刑,大祭祀逼著蘇格拉底吞下毒藥,並不能證明宗教家們的高明。我們所說的,是真正的宗教,沒有被異化、走入邪教的那些偉大的智慧。

基督耶穌對上帝的理解和忠誠,建立在“神愛世人”的基礎上;老子作為道家的創始人,先將自己修煉為融於自然的普通人;佛陀仰望星空時的頓悟,拈花時的微笑,更是找到了解脫死生煩惱的方便法門,因此永遠被眾人恭稱為世尊——三位聖者都闡述了離苦得樂的理論,物件都是心靈,沒有哪一位聖人建議你去改造環境。

環境就是由男女兩種人構成的。道家的理論認為乾坤為天地人,這三位一體的系統,存在於所有人的心靈中。男人中有女人,女人中有男人,孩子便是性別上的男女結合出來的又一個男女之合……無論他們是男是女,第一個細胞都是男女、陰陽、精卵的結合——無論他們成長到何種年齡,只不過是在這一基礎上的不斷分裂、複製。

一位智者曾說過,幾乎所有人在一生中,都只做一件事: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但他們不知道,另一半就在他們的生命裡,只不過在久遠之前被封閉於某種經驗。也就是說,在精卵之間,一個人的陰陽屬性被割裂了,因此他們特別需要環境替他們負責,表現形式就是尋找異性並與之發生親密的關係。

一個孩子在4歲前,他的陰陽兩性是完整的,還沒有被社會化分裂,因此他是快樂的,感受是純粹的。之後,由於社會化的需要,他不得不產生“與環境共存”的理性,逐步使自己成為父母或環境需要的男孩或女孩。

這就是心理學中俗稱的“俄狄浦斯期”,也可以稱為“性別認同(劃分)期”。在4…6歲這個階段,孩子們被迫從感性自我過渡為理性自我,因此它也是心理學所稱的“自我”形成階段。因為社會的需要,一塊完整的玉被迫分開,以區別於異性,並與社會認定的同性相符。在“切割”的過程中,孩子是憤怒的,就如同被迫離開自己的親人。

有的父母會這樣教育男孩子:“男子漢不能哭,要堅強!”

有的父母會這樣教育女孩子:“女孩子別瘋跑,要文靜!”

當孩子服從於這種社會化指令的時候,他們的另一半被迫封存起來,男孩子被“定做”為社會認為是男人的那個模樣,女孩子亦然。他們體內的亞當、夏娃告別了,他們因此而抱怨蛇和蘋果樹,同時也祈求上帝不要將他們逐出伊甸園。可是,他們已經知道了善惡,他們的智慧從此開了,他們知道必須繫上圍裙遮羞——他們必須社會化。

引言(2)

這本來也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規律,如果被逐出時沒有太多的強迫性,那麼亞當和夏娃還有個緩衝期去適應——在男女改造的過程中,他們可以感受到“被尊重”與“不得不”是共存的,他們在成長過程中也會將之內化為一種社會化的情緒:理智。

可事情並不全是這樣,有些孩子在這一階段被強迫逐出,就像手無寸鐵的百姓被一群兵匪拿槍押著離開家園。可以想象,那時的孩子們心中充滿了憤怒,可他們無力反抗。因此,這憤怒沒有發洩出來,能量被卡在身體中的某個部位,而越是帶有強迫性的改造,孩子心中積壓的憤怒就越多。

憤怒的背後,是對自己另一半深深地渴望,可他們就像牛郎、織女般天各一方。

有的父母會對兒子說:“再哭我就揍你”,或者總在眾人面前抱怨他不像個男孩子,沒出息,沒有闖勁,甚至會說自己的兒子像個女人……總之,他們會發揮各種想象力,不擇手段地要求、改造自己的兒子,其目的就是把孩子定做成為社會認同、父母滿意的男子漢。

性本身就有分裂的意思,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認識到性時,便意味著自我分裂。一個孩子是沒有“他”和“她”的劃分的,在孩子的心目中,所有人都是“它”,包括自己。他們會心疼一隻狗,也會不忍心打死蚊子,因為他們不認為蚊子和狗與自己有什麼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