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也和老單位有感情。
我的入黨申請書,又一次是別人幫我寫的,就像當年那張卷子。
我真的從來不好意思跟人說,我曾經是個黨員。
我不配。
後來到了特區,我就把組織關係和一些蝴蝶標本夾在一起,不知放哪兒了。
我這算自動脫黨吧?我覺得這才是尊重偉大的黨,別玷汙了它。
特別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堅決否認入過黨。
我不想讓連隊用每月幾百塊錢的薪水,養一個備用的後門。
就死活要求復員了。
當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綠綠的時裝,我才知道自己多麼有魅力。
我到特區去了。
不是我父親所在的那個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餘光。
我開始學做生意。
中國的生意人簡單極了,初級階段,包括賺錢和搗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俠五義》的水準,沒勁透了。
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個案子,保證讓它充滿了夢幻和科學的色彩,非同凡響。
我瞧不起那些伎倆,但我幹得比誰都歡,比如搞批文、以權謀私等等。
因為我會幹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
發財人賺第一個100萬,多半憑的是膽子,輪到第二個100萬的時候,才多少有些計策含量。
奸人一般沒膽子,所以先發的都是些什麼人,不必多說。
和這些人打交道,閱盡人間醜惡。
每天壓力很大,不知怎樣才能讓神經鬆懈下來。
有人介紹我上歌廳,唱卡拉OK。
我剛開始不喜歡那種黑暗的光怪陸離的氣氛,還有那麼多的雞混跡其中。
雞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貶值。
每看到一個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會想,她是不是雞?但我很快地發現卡拉OK的絕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慾望。
人是從野獸變來的,世界是一個動物園。
其實獸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嘯猿啼,還有黃鵬鳴翠柳、蛙聲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詩的。
人進步了,卻被剝奪了嚎叫的權利,如果你是一個女人,到處都讓你講究淑女風範,你就更沒機會大喊大叫。真羨慕文化大革命那會兒的年輕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內,每天都可以大聲地呼喊口號,打倒誰,擁護誰,狂轟濫炸一番。
這就像今天的KTV,有傷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纏綿也可以聲嘶力竭,心裡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洩出去了。
文革那時免費,現代人沒這個福氣了,只好花了錢,到歌廳裡亂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這東西,最令人喪失自知之明,再說得不客氣些,就是大肆公開地鼓勵人不要臉。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廣眾下,唱什麼?逼別人貢獻出耳朵,供你蹂躪?有的人說什麼,他不管別人愛不愛聽,要的是自我實現。。。。。。胡扯淡!你沒看有的歌廳,音響裝置什麼都好,迎賓小姐也靚,就是因為沒有人聽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廳的老闆,就要特地招聘一撥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養著一批耳朵,花小錢,掙大錢。
我每天都去唱,還給了老闆一筆錢,叫他僱人給我獻花。
有一天,朋友家舉行化妝卡拉0K舞會。
我為了穿什麼衣服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
我喜歡驚世駭俗,讓人對我刻骨銘心。
那天,我在臉上塗滿了厚厚的橙黃色粉,用新鮮的翠綠色畫了眼線,眉毛的頭部是墨綠色的,再用淡綠由深向淺地往眉尾蔓延,直到過渡成嬌弱的鵝黃色,眉弓上方點的是紫左藍色,整個眉毛就像一條剛剛甦醒的青蠶。
嘴唇我用的是柿紅色,很集中緊湊,像一枚辣椒。
最要緊的是髮型和裝飾。
這是我化妝的精華。
我讓保姆到街上去買剛砍下來的捲心菜。
她買回來,我發了一大頓脾氣,差點把她給炒了。
她說,是按您的意思買的呀,新鮮極了。
我說,蠢話!光是新鮮就行啦?這麼小,怎麼用?要大!
第二次,她買回來的菜嚇了我一跳,菜葉大得像雨傘。
我把頭髮結成長長的兩條辮子,盤在頭上,然後從菜心剝了幾片又大又軟的葉子,看似隨意實則非常講究地包裹在頭上,像一條別緻的綠葉頭巾。
從最外層的萊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