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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這兒能找到活人。他邁開步子,向這個未知世界走去。

第四章 問題

這幫撇下孩子逃走的是什麼人?

這些亡命之徒是兒童販子嗎?

我們前面已經詳細地敘述過,威廉三世怎樣透過議會,採取一系列的措施,懲罰那些犯奸作惡的男男女女——兒童販子(即prapequenos,也叫做“琪拉”)。

世界上居然有一種拆散人家骨肉的法律。這種懲罰兒童販子的法律,引起了兒童販子和各種過流浪生活的人大批的逃亡。大家都爭先恐後地逃走,或者坐船離開英國。大部分兒童販子都回到西班牙去了,我們已經說過,他們當中有很多巴斯克人。

這種保護兒童的法律一開頭就產生一個奇怪的效果:突然出現了許多被人遺棄的兒童。

這個刑法的直接效果是出現了大批抬來的,也就是說,被人丟掉的兒童。沒有比這更容易理解的了。所有帶著孩子的流浪人,就有點兒形跡可疑。因為單單孩子的存在這個事實,就把他們告發了。“他們可能是兒童販子,”州長、法官和警官首先要這樣想。跟著就是逮捕和審問。不幸而落到流浪乞討的人,一想到會被人當作兒童販子(雖然他們確實不是這種人),就膽戰心驚;平頭小百姓總是怕法院斷錯官司。再說,過流浪生活的人家,總是在擔驚受怕。因為兒童販子的罪行,是拿別人家的孩子做買賣。可是貧窮和不幸往往是分不開的,做父母的有時候很難證明他們的孩子確實是他們自己的。“這個孩子你們是從哪兒弄來的?”他們怎樣證明他是他們從老天爺那兒弄來的呢?孩子既然成了禍害,那就把他撂了算了。不帶孩子逃走就容易得多了。於是做父母的就下了狠心,把孩子撂在樹林裡、海岸上,或者水井裡。

水池子裡也發現許多淹死的孩子。

我們得順便說明一聲,整個的歐洲都效法英國的榜樣,跟著追捕兒童販子。既然惹起了大家追捕兒童販子的興致,那就沒有什麼困難了。從那個時候起,各國的警察局展開了一個搜捕兒童販子的競賽,警察也跟警官一樣,一步也不肯放鬆。二十三年前還可以在奧代羅門的一塊石頭上看到一段譯不出來的碑文;這段法律條文的措辭確實太不合適,可是對於兒童販子和拐兒童的人卻劃分得很清楚。下面就是用有點粗野的卡斯蒂利亞語寫的這段碑文:Aqui quedan las orejas de los prachicos,Y las bolsas de los robaninos mientras que se van ellos al trabajo de mar。①我們看得出來,把耳朵一類的東西充公以後,還是免不了上苦役營去。這麼一來,所有過流浪生活的人,就都清散了。他們膽戰心驚的離開這個地方,可是到了另外一個地方,還是嚇得心驚肉跳。歐洲所有的海岸上都有人監視偷偷摸摸上岸的人。他們不能帶孩子上船,因為帶一個孩子上岸很危險。

①西班牙文:“在赴海上做苦役之前,兒童販子必須把自己的耳朵,拐兒童的必須把自己的錢包留於此處。”

可是扔掉一個孩子,卻還是容易的。

我們剛才在波特蘭荒野的陰影裡看見的那個孩子,是什麼人扔掉的呢?

一看就知道是兒童販子。

第五章 人類發明的樹

大約是晚上七點鐘,風勢小了,這是不久就要發大風的聯兆。這個孩子現在呆在波特蘭地角南端的平原上。

波特蘭是一個半島。但是孩子根本不懂得什麼叫作半島,也從來沒有聽到過波特蘭這個名字。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跌倒為止。俗語說,理想指導行動,可是他沒有理想。人家把他帶到這兒,然後又把他撂在這兒。“人家”和“這兒”,這兩個謎一樣的字眼就代表了他的命運。“人家”就是人類,“這兒”就是宇宙。在塵世之間,除了他這一雙赤腳踩著的一小塊冰涼的硬地以外,他沒有任何可以依靠的東西。在這個空曠廣大的黃昏世界裡,他有什麼東西呢?什麼也沒有。

他向這個“什麼也沒有”的世界走去。

周圍是被人類遺棄的廣闊的荒野。

孩子橫穿第一塊高地,接著是第二塊,隨後又穿過第三塊。在每一塊高地的盡頭,孩子看見大地好像裂了一個口子;斜坡有時候很陡,可是不高;波特蘭地角光禿禿的高地,好像一摞歪歪斜斜地落在一起的大石板。南邊的地面彷彿是插在這塊高地底下的,而北邊的一塊卻又壓在這塊高地上面。所以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