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不親細事,徒寄耳目於人,則紛紛之議,將日聞於耳,雖勉強圖之,亦具文而已,決不能濟也,幸公熟圖之。若果未能堅持初意,恐拂眾心,則亦宜明告於上,以謝昔建議之為非,而後重負可釋耳。此國之大事,不敢不盡其愚,幸惟鑑有。(同卷《答河道徐風竹》按題銜誤。)
這是萬曆三年冬間的事。四年正月,徐栻奏稱估計鑿山引水,築堤建閘,工費該銀九十餘萬。在國家歲出歲人,都在三百萬上下的時候,這不能不算一個不小的數字。居正認定這是徐栻“故設難詞,欲以阻壞成事”,這時劉應節已改戎政尚書,二月間,再著應節暫解營務,赴山東會同徐栻開河。事情似乎有了辦法,但是應節到了山東以後,和徐栻發生重大的異議。同樣一條膠萊新河,應節主張通海,徐栻主張引泉,關於水源方面,有了絕對不同的主張。但是在分水嶺方面,勢必動工開鑿,這是應節和徐栻都不能不應付的問題。山東巡按御史商為正奉命挑驗。據他底結論,“雖二百餘萬金,不足以了此”,經費方面,困難極大。應節主張通海,但是海水一來,海沙連帶也來,因此應節主張建閘障沙。山東巡撫李世達認為海沙和海水同來;他說,“竊以謂閘閉則潮安從入,閘啟則又安從障也。”全河長二百七十里,據應節所計,海潮自南口入,凡五十里;自北口入,凡一百八十里:這是說在二百七十里之中,可以通潮的二百三十里。但是據世達所計,除大風迅烈,海潮狂湧的時候以外,南潮所及,距海口二十里,北潮所及,距海口六十里,和應節底估計,便有很大的距離。當然,在海潮不及的地方,可以引泉,但是世達論及泉水,以為“十月以後,日漸消耗,至春月泉脈微細,適值糧運湧到之時,雖置櫃設閘,以時啟閉,終不能使之源源而來,滔滔不竭也。”海潮不能來,泉水不敷用,水源發生問題,那麼二百餘萬金,還不是等於白費?
但是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膠萊新河原是為著海運提出的動議,本來的計劃是漕船由淮入海,再取道膠萊新河入渤海灣。所以必須淮安以下的運河沒有問題,才談到這個計劃底實現。但是萬曆三四年間,運河沿岸高郵、寶應一帶,正是問題底中心。商為正說:“況海運必出自淮安海口,高、寶其所必經,高、寶不治,此河雖通,亦不能越而飛渡。”李世達說:“今當緝高、寶之堤,無徒殫財力於不可必成之膠河也。”他們也許有一些成見,但是他們底邏輯,不容人不重加考慮。居正沒有辦法,只有交工部集議。工部尚書郭朝賓複稱“事體委多窒礙,相應停罷以省勞費。”萬曆四年六月,罷膠萊新河,這是居正在法運方面第二次的失敗。以後他底注意,便集中到運河和黃河。
居正底兩次失敗,本來不是意外。他自己沒有治河的經驗,而且平生沒有經過這一帶,他憑什麼可以構成正確的判斷呢?他有堅強的意志,他能充分地運用政治的力量,但是在他沒有找到得力的幹才以前,意志和力量只能加強他底失敗,所以在無法進行的時候,他便毅然地承認失敗,這正是他底幹練。最可惜的,萬曆二年工部尚書朱衡致仕,失去一個有經驗、有魄力的大臣,假如居正能夠和他和衷共濟,也許可以減少一部分的失敗。萬曆三年,工科給事中徐貞明上水利議,認定河北、山東一帶都可興水利,供軍實。但是在交給工部尚書郭朝賓查復以後,朝賓只說“水田勞民,請俟異日”,打銷了一個最有價值的提議。假如居正能夠給貞明一些應得的注意,再推動政治力量,作為他底後盾,也許可以根本解決北方底糧食問題。
第十章 第一次打擊以後
萬曆三年遼東大捷,遼東巡撫張學顏還沒有奏報的時候,巡按御史劉臺底捷奏先到北京。從程式上說,這是一種手續的錯誤。然而不僅是錯誤,這是越權。巡按既可越權,巡撫便可卸責,對於封疆大事,當然發生不良的影響。從“綜核名實”底立場看來,這是一個不能容許的錯誤。因此居正擬旨嚴加申斥。居正記得就在這一年,三邊總督石茂華,曾因御史督戰太急,魯莽進兵,以致受到不小的挫敗。自己還曾去信誥誡過:“今之時政,與先年異。公受分陝之寄,凡事當守便宜,謀定而後發,亦不必汲汲求解於群議也。”(書牘七《答陝西督撫石毅庵》)居正認定邊疆督、撫,不應受御史底牽掣。
劉臺也有劉臺底看法。遼東巡按御史固然是御史,但是張學顏是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地方,也是御史。明代官制的演變,形成監察權高於一切的狀態。地方長官文的有布政使司左佈政,右佈政;武的有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以及鎮守衝要的總兵官:這是最初的官制,但是後來添了巡按以及巡撫和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