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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令美國駐緬甸大使亨利·A·拜羅德轉告北越駐緬甸總領事武友炳(音譯),如果河內“能為和平做出重大貢獻”,暫停轟炸的期限可以延長。幾天後,河內的廣播電臺譴責暫停轟炸是“陰謀詭計”,並重申了它提出的“第三點”,即“南越的內部事務必須……按照民族解放陣線(越共的政治武器)提出的方案加以解決”。武只是向亨利·A·拜羅德重申了河內的強硬路線,作為對亨利·A·拜羅德給他的資訊的答覆。

暫停轟炸獲得成功了嗎?此舉顯然沒有立即導致和談的開始。但在當時,支援此舉的人也不認為能馬上促成和談。我們只是把此舉視為最終和平解決問題並結束戰爭的過程中的一個步驟。

這個步驟有效果嗎?如果沒有,那麼它的失敗是由於我們的固執還是由於河內的毫不讓步呢?抑或兩種因素都有?在河內開放其檔案之前,我們將無從得到答案。

第九章 麻煩越來越大

(一九六六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九日)

在我開始寫這一章 時,致力於研究越南戰爭已十餘年的歷史學家喬治·C·赫林出版了一本書。他寫道: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暫停轟炸結束以後,羅伯特·S·麥克納馬拉的影響開始減弱。這位國防部長推動了停火計劃和和談建議,總統雖然不情願(因為有違他的判斷),但還是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