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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非曲直終辯明
遼寧銘星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 趙星奇
劉元舉訴張建偉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被新聞媒體稱之為“新千年中國文壇第一案”,這個案子雖然在2003年12月己經由北京市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終審判決,但執行的事情還沒有結束。現在己經是2004年的3月份了,靜下心來想想,這個官司一打就是三年,其中經歷的艱辛和曲折,這在我二十多年的律師生涯中也是罕見的。
遭侵權,被迫起訴2000年12月末的一天,原香港《文匯報》遼寧記者站記者曲頡給我打來一個電話,約定當天下午他與《鴨綠江》文學月刊社主編劉元舉到我的辦公室來商議一個重要的事情。劉元舉是我們東北這片黑土地上的一位著名作家,以前我們也曾相識,由於大家的工作都很忙,並沒有過多的交往。但他的諸多作品我還是拜讀過,如《中國鋼琴夢》等等。我對他的印象很深,他是一個十分具有創作天賦和靈感且充滿創作激情的作家。他們的到來,才使我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他們帶來了兩本書,一本是他的散文集《西部生命》,另一本是張建偉的長篇報告文學《蟬蛻的翅膀》。張建偉是《中國青年報》社的編委,也是範長江新聞獎和魯迅文學獎的雙獎獲得者。《蟬蛻的翅膀》一書是一部介紹當代青年先進模範人物中的傑出代表、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青海油田的高階工程師秦文貴事蹟的書。劉元舉詳細地向我介紹張建偉的《蟬蛻的翅膀》一書抄襲和剽竊了他的《西部生命》一書的事實,其剽竊內容多達60餘處。
隨後,劉元舉向我諮詢了關於張建偉的行為是否構成對他著作權的侵害等相關的法律問題。出於我多年的律師職業經驗和對雙方當事人負責任的態度,考慮到他們雙方都是名人,我提議,對於這個涉及民事糾紛的案件,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讓他們透過非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因為訴訟要經過若干嚴格的法律程式,對當事人來說畢竟要耗費很多的時間和很大的精力,也會給對方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和輿論影響,非到萬不得已的時候,還是不走上法庭為好。
劉元舉同意了我的建議,他也曾企盼張建偉能來主動的賠禮道歉,並了結此事。然而,後面發生的一系列事情,卻使得劉元舉不得不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了。
既然事已至此,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然是律師的責任,我決定接受委託,擔任劉元舉訴張建偉侵害其著作權的訴訟代理人。我將涉及此案的材料進行了認真的研究,特別是用了幾天的時間仔細閱讀了《西部生命》和《蟬蛻的翅膀》這兩本書,並對劉元舉所列剽竊事實內容及歸類對照再一次作了認真的核對,對侵權的事實及內容有了準確的瞭解,為訴訟作好充分的準備。
在經過反覆認真的研究後,我為劉元舉起草了《起訴狀》,經劉元舉同意,提出了請求判令被告張建偉立即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支付侵權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這三項訴訟請求。
2001年1月8日我來到了北京,劉元舉在此前已先期到北京,當晚我們召開了一個小型的新聞釋出會,到場的十幾位記者大都來自北京的媒體,也有我們當地的《遼寧法制報》的記者參加。
第二天上午,我同劉元舉一同來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當時我們所以選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是因為本案張建偉侵權行為的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的發生地均在北京。同時據我們瞭解,張建偉身為《中國青年報》的記者,也長期居住在北京。又因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是北京受理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的指定法院,所以本案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應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於是我們向法院遞交了對張建偉侵犯著作權的起訴狀,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受理了此案,並向我們送達了《案件受理通知書》。
至此,長達三年的艱難的馬拉松式的訴訟也就開始了。
新聞釋出會後,《遼寧法制報》是第一家刊出張建偉《蟬蛻的翅膀》抄襲《西部生命》的訊息的。而北京的報刊,只有《北京晨報》一家刊登出題為《劉元舉告〈蟬蛻的翅膀〉抄襲 》的訊息,其他報紙都沒有刊登出來。後來有的記者給劉元舉打來電話,言稱文章寫好了,因為是報社領導接到了上邊的一個電話通知,明確指示不允許刊發劉元舉告張建偉抄襲這個案件的訊息, 一位富有正義感的某報社主任說,他們主編給他們報社中層幹部開會時傳達了上邊的這個電話通知。
劉元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