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就是幫忙,倘若主子忙於行兇作惡,那自然也就是幫兇。但他的幫法,是在血案中而沒有血跡,也沒有血腥氣的。
譬如罷,有一件事,是要緊的,大家原也覺得要緊,他就以丑角身份而出現了,將這件事變為滑稽,或者特別張揚了不關緊要之點,將人們的注意拉開去,這就是所謂“打諢”。如果是殺人,他就來講當場的情形,偵探的努力;死的是女人呢,那就更好了,名之曰“豔屍”,或介紹她的日記。如果是暗殺,他就來講死者的生前的故事,戀愛呀,遺聞呀……人們的熱情原不是永不弛緩的,但加上些冷水,或者美其名曰清茶,自然就冷得更加迅速了,而這位打諢的腳色,卻變成了文學者。
假如有一個人,認真的在告警,於兇手當然是有害的,只要大家還沒有僵死。但這時他就又以丑角身份而出現了,仍用打諢,從旁裝著鬼臉,使告警者在大家的眼裡也化為丑角,使他的警告在大家的耳邊都化為笑話。聳肩裝窮,以表現對方之闊,卑躬嘆氣,以暗示對方之傲;使大家心裡想:這告警者原來都是虛偽的。幸而幫閒們還多是男人,否則它簡直會說告警者曾經怎樣調戲它,當眾羅列淫辭,然後作自殺以明恥之狀也說不定。周圍搗著鬼,無論如何嚴肅的說法也要減少力量的,而不利於兇手的事情卻就在這疑心和笑聲中完結了。它呢?這回它倒是道德家。
當沒有這樣的事件時,那就七日一報,十日一談,收羅廢料,裝進讀者的腦子裡去,看過一年半載,就滿腦都是某闊人如何摸牌,某明星如何打嚏的典故。開心是自然也開心的。但是,人世卻也要完結在這些歡迎開心的開心的人們之中的罷。
八月二十八日。
(原刊1933年9月5日《申報·自由談》,後收入《準風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