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開始,那就是當懷孕的婦女和胎兒既是一體又是兩體的時候。出生在某種意義上改變了這種狀況,但決不是象看上去那樣有很大的變化。在母體外生活的嬰兒還幾乎完全依賴於母親。後來幼兒開始學走路、說話和認識世界,這時同母親的關係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慼相關的重要性,而同父親的關係開始重要起來了。
為了理解這種變化必須瞭解母愛和父愛性質上的根本區別。我們上面已經談到過母愛。母愛就其本質來說是無條件的。母親熱愛新生兒,並不是因為孩子滿足了她的什麼特殊的願望,符合她的想像,而是因為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這裡提到的母愛或者父愛都是指“理想典型”,也就是馬克斯&;#8226;韋伯提到了的或者榮格的原型意義上的理想典型,而不是指每個母親和每個父親都以這種方式愛孩子。我更多的是指在母親和父親身上體現的那種本質。)無條件的母愛不僅是孩子,也是我們每個人最深的渴求。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透過努力換取的愛往往會使人生疑。人們會想:也許我並沒有給那個應該愛我的人帶來歡樂,也許會節外生枝—總而言之人們害怕這種愛會消失。此外靠努力換取的愛常常會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愛是因為我使對方快樂,而不是出於我自己的意願—歸根結蒂我不是被人愛,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鑑於這種情況,因此我們所有的人,無論是兒童還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著對母愛的渴求,是不足為奇的。大多數的孩子有幸得到母愛(我們以後再談在什麼程度上得到母愛。)而成人身上的這種渴望更難得到實現。在令人滿意的發展過程中,這種渴望始終是性愛的一個成分;但也經常出現在宗教形式,或者更多的是出現在神經病形式中。
同父親的關係則完全不同。母親是我們的故鄉,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而父親不體現任何一種自然淵源。在最初幾年內孩子同父親幾乎沒有什麼聯絡,在這個階段父親的作用幾乎無法同母親相比。父親雖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卻代表人類生存的另一個極端:即代表思想的世界,人所創造的法律、秩序和紀律等事物的世界。父親是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之路的人。
同父親作用緊密相關的是另一個同社會經濟發展有關的作用。隨著私有制以及財產由一個兒子繼承的現象出現,父親就對那個將來要繼承他財產的人特別感興趣。父親總是挑選他認為最合適的兒子當繼承人,也就是與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得他歡心的那個兒子。父親是有條件的愛。父親的原則是:“我愛你,因為你符合我的要求,因為你履行你的職責,因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無條件的母愛一樣,有條件的父親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其消極的一面。消極的一面是父愛必須靠努力才能贏得,在辜負父親期望的情況下,就會失去父愛。父愛的本質是:順從是最大的道德,不順從是最大的罪孽,不順從者將會受到失去父愛的懲罰。父愛的積極一面也同樣十分重要。因為父愛是有條件的,所以我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去贏得這種愛。與母愛不同,父愛可以受我的控制和努力的支配。
父母對孩子的態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嬰兒無論從身體還是心理上都需要母親的無條件的愛和關懷。在六歲左右孩子就需要父親的權威和指引。母親的作用是給予孩子一種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親的任務是指導孩子正視他將來會遇到的種種困難。一個好母親是不會阻止孩子成長和不會鼓勵孩子求援的。母親應該相信生活,不應該惶恐不安並把她的這種情緒傳染給孩子。她應該希望孩子獨立並最終脫離自己。父愛應該受一定的原則支配並提出一定的要求,應該是寬容的、耐心的,不應該是咄咄逼人和專橫的。父愛應該使孩子對自身的力量和能力產生越來越大的自信心,最後能使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從而能夠脫離父親的權威。
一個成熟的人最終能達到他既是自己的母親,又是自己的父親的高度。他發展了一個母親的良知,又發展了一個父親的良知。母親的良知對他說:“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惡都不會使你失去我的愛和我對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親的良知卻說:“你做錯了,你就不得不承擔後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須改變自己,這樣你才能得到我的愛。”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親和父親的外部形象脫離,卻在內心建立起這兩個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論相反,人不是透過合併父親和母親,從而樹立起這兩個形象,而是把母親的良知建築在他自己愛的能力上,把父親的良知建築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斷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親的良知,又同父親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儘管兩者看上去互為矛盾。如果一個人只發展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