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學說在傳統觀念圈子裡引起反對和批評的那部分理論。弗洛伊德非常瞭解其中的奧妙,所以他不遺餘力地反對每一種企圖改造他的性理論的作法。弗洛伊德的理論在當時確實具有強烈的挑釁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東西,五十年以後就不一定是革命的。性風俗在這五十年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今天弗洛伊德的理論就是在中產階層也不會引起人們的驚駭。所以如果正統的精神分析學家直至今日還因其維護弗洛伊德的理論而把自己視為是勇敢和激進的話,那這就是一種虛構的激進主義了。實際上他們的這種激進主義正是他們迎合潮流的表現,他們根本不試圖去提出心理學的一些關鍵性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會引起對現代社會的批判。
我對弗洛伊德的批評並不是因為他過分強調性的作用,而是因為他沒能深刻地理解性的作用。他從他的哲學觀點出發,把性解釋為是生理性的,所以很有必要把弗洛伊德的發現從生理的範疇轉換到生存的範疇中去,並進一步發展他的理論。
愛情的理論
(二)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愛
如果不是一個仁慈的命運在保護嬰兒,不讓他感覺到離開母體的恐懼的話,那麼在誕生的一剎那,嬰兒就會感到極度的恐懼。但是嬰兒在出生後一段時間內同他出生以前並無多大的區別;他還是不能辨認物體,還不意識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體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溫暖和食物的要求,但卻不會區別溫暖、食物同給予溫暖和食物的母親。母親對嬰兒來說就是溫暖,就是食物,是嬰兒感到滿足和安全的快樂階段。這一階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戀階段。周圍的現實,人和物體,凡是能引起嬰兒身體內部的滿足或失望的才會對他產生意義。嬰兒只能意識到他的內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關的才是現實的,至於與他的要求無關的外部世界的好壞則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孩子不斷生長、發育,他就開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來面目。母親的乳房不再是唯一的食物來源。終於他能區別自己的渴、能餵飽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親。他開始知道其他物體有其自己的、與他無關的存在。在這個階段孩子學會叫物體的名稱,同時學習如何對待這些物體;他開始懂得火是熱的,會燙人,木頭是硬的,而且很沉,紙很輕能撕碎。他也開始學習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東西,母親就微笑;如果他哭,母親就把他抱起來;如果他消化好,母親就稱讚他。所有這些經歷凝聚並互相補充成為一種體驗:那就是我被人愛。我被人愛是因為我是母親的孩子。我被人愛是因為我孤立無援。我被人愛是因為我長得可愛並能贏得別人的喜愛。簡而言之就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有被人愛的資本—更確切的表達是:我被人愛是因為我是我。母愛的體驗是一種消極的體驗。我什麼也不做就可以贏得母親的愛,因為母親是無條件的,我只需要是母親的孩子。母愛是一種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贏得它,也不用為此付出努力。但無條件的母愛有其缺陷的一面。這種愛不僅不需要用努力去換取,而且也根本無法贏得。如果有母愛,就有祝福;沒有母愛,生活就會變得空虛—而我卻沒有能力去喚起這種母愛。
大多數八歲到十歲的兒童他們的主要問題仍然是要被人愛,無條件地被人愛。八歲以下的兒童還不會愛,他對被愛的反應是感謝和高興。兒童發展到這一階段就會出現一個新的因素—一種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透過自己的努力去喚起愛。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給母親(或父親)一樣東西—寫一首詩、畫一張畫或者做別的東西。在他的生活中愛的觀念—第一次從“被人愛”變成“愛別人”,變成“創造愛”。但從愛的最初階段到愛的成熟階段還會持續許多年。進入少年時代的兒童最終會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階段,他人就不會再是實現個人願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實上也許更為重要。給比得更能使自己滿足,更能使自己快樂,愛要比被愛更重要。透過愛他就從他的由自戀引起的孤獨中解脫出來,他開始體驗關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統一,另外他還能感覺到愛喚起愛的力量。他不再依賴於接受愛以及為了贏得愛必須使自己弱小、孤立無援、生病或者聽話。天真的、孩童式的愛情遵循下列原則:“我愛,因為我被人愛。”成熟的愛的原則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愛人。”不成熟的、幼稚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同愛的能力發展緊密有關的是愛的物件的發展。人生下來後的最初幾個月和最初幾年同母親的關係最為密切。這種關係在人沒出生以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