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是代人,那麼“采葛”便應理解為“采葛之人”。一則“彼”是代事,也就是指“采葛”之事。
《毛詩序》是把它看作是代事的。事實上,《詩經》中沒有以“採X”指稱“採X之人”的用法。那麼,這首詩我的理解應該是:
那種采葛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彷彿隔了三月了。
那種採蕭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如同過了三季了。
那種採艾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如同隔了三年了。
至於“采葛”、“採蕭”、“採艾”都是些什麼事呢?毛傳用“所以為絺綌”、“所以共祭祀”、“所以療疾”為釋,這就具體簡明地說明了采葛、採蕭、採艾的用途和目的所在。
《周禮·天官·屨人》載王后亦服“葛屨”。《儀禮·士冠禮》載,士在夏季要穿葛屨。這些都表明葛可以織布做屨,是《詩經》時代貴族人等重要的衣著原料。
《周禮·天官·甸師》載:“祭祀,共(供)蕭茅”。《禮記·郊特牲》篇謂:“蕭合黍稷,臭(嗅)陽達於牆屋。故既奠(薦)然後焫蕭合羶(馨)薌(香),凡祭慎諸此。”這裡是說,祭祀的時候要用蕭混合些黍米飯,將其焚燒,讓香氣瀰漫於牆屋各處,所以薦酒之後仍然要用蕭混合些脂油焚燒。
《孟子·離婁上》篇有“今之慾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朱熹注:“艾,草名,所以灸者,乾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乾久之艾,固難卒辦,然自今畜之,則猶或可及。”可見,孟子時尚且要儲存歷時長久之幹艾,以備醫病時急用。
采葛:一樁三千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