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立刻意義兩樣。
換言之,人們是否真見不得遊戲虛擬世界裡面有廝殺呢?如果按照一些“社會賢達”的慣性思維,沒有妖魔鬼怪才是好的網路遊戲,那就真的天下大亂了。《藍貓虹兔七俠鎮》應該被視作是“毒品”,《黑貓警長》、《葫蘆兄弟》也該歸屬此列。《地道戰》、《地雷戰》最好別讓小孩子看,那多暴力啊!再說,四大名著裡面,《三國演義》、《水滸傳》說的都是打仗,那暴力場面的渲染,就說“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紅的白的都出來了,還不暴力嗎?當然是“少兒不宜”。此外還有關於潘金蓮、潘巧雲等人偷情的描寫,還不*嗎?自然也是“少兒不宜”。《紅樓夢》講的是愛情,還是十幾歲的未成年人談戀愛,這不是提倡早戀嗎?《西遊記》一直被視為少兒讀物,但裡面也有妖魔鬼怪、打打殺殺,所以未成年人最好也別看。結果呢?按這種極端的思維,我們的未成年人最好什麼都別接觸才好。至於國家評選出來的那些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國產原創網路遊戲,自然都該被查禁了。
當然筆者也不否認遊戲存在負面影響。畢竟長時間遊戲,對於一個人,無論是成年人或是未成年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儘管遊戲虛擬世界中不可避免地會有現實社會中一些負面問題的投射,儘管遊戲虛擬世界也不可避免地會和現實社會接軌,難免造成諸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