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國家發展的根本。尊重賢人,養育人才,來表彰有德之人。
第三條(三命):
敬老慈幼,無忘賓旅。
第二條強調要讓賢人及有能、有才之人參與政治,這裡所說的政治原則便是第三條所講到的內容。老人和兒童都是弱者,關心弱者是政治的關鍵所在。賓,指在國內的外國人。旅,表示旅行者。要像保護自己的國民一樣對待外來人,顯示出要摒棄排他的政治姿態。
第四條(四命):
士無世官,官事無攝,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
官職的世襲和兼任不僅妨礙了有能之人的登場,還有導致權力集中到一人手中的危險。透過世襲和兼任將權力集中到自己一人手中的重臣,還有可能會對君主造成威脅。竊取政權的不祥之事應防患於未然。另一方面,從君主方面考慮,也應當適才適所,量才錄用。“士”指一般的官僚,“大夫”指的是大臣一級,通常被合稱為“士大夫”。絕不允許隨意處死重臣等事件的發生。所謂的“專殺”,是指未得到天子許可不得隨意處死士大夫。
最後一條(五命):
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
防,指堤防。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便擅自更改水路等此類人為的決堤行為,要絕對禁止。黃河決堤會淹沒房屋和田地,甚至殃及百姓的性命。在黃河諸國之間的戰亂中,如果能夠破壞敵人關鍵地帶的堤防,必然能夠給對方以重創。這幾乎是制勝之法則,然而對方也可能採取同樣的手段。
這類似於現代的核武器。
下面還對各國不準禁止糧食出口達成了協議。
諸侯封臣時要昭告天下。將某人封於某地、任何職,都必須首先告知於天子。周天子雖說名存實亡,但仍是天下的象徵,諸侯原本也是由天子所封,而後方才君臨各自的領地。既然諸侯的領地原是由天子所賜,因此如果要把受封自天子的土地再分於功臣,就必須要告知原來的主人。並且,告知於天子便意味著告知於天下,其他諸侯也都可知曉。這就保證了各國諸侯瞭解其他國家內部人事的重要變遷。
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各國的資訊公開化,以便於相互瞭解。
《孟子》對葵丘之盟的記載還有:
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
“束牲”是指將作犧牲的動物捆綁起來。犧牲,原意是指殺死用作犧牲的動物,而捆綁起來便意味著不將其殺死。
在此之前的會盟中,作為誓約的象徵,都要將犧牲殺死,飲其鮮血。然而自此次葵丘之盟開始,採取了一種新的形式——將寫有誓約的事項的書(或寫在絹、木簡之類上),捆綁在被束動物的背上。誓約形式的變更屬於重大事件,特以“不飲血”作為標誌。
以上的五條誓約法則,令人感受到濃厚的儒教氛圍。因為葵丘之盟與儒教的理想較為一致,所以四百年後,孟子不禁感慨道,古代的諸侯可以嚴格遵守盟約,而今諸侯卻五約盡犯。
《論語》並未曾提及葵丘之盟。這可能是由於孔子是在百年後出生,對此還沒有特殊感覺。對孔子而言,這或許不過是春秋時代的眾多會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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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禮問題(1)
在此,對儒教和基督教的關係作一下簡單介紹。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源於唐代的景教(聶斯脫利派的基督教),而到了唐朝會昌年間被禁,之後逐漸消失。到了元朝、蒙古王室中雖仍有基督教信徒的存在,但為數不多。到了 16世紀,葡萄牙人在東亞地區登陸,於是開始了真正的傳教活動。
耶穌教會的弗朗西斯科 ·沙勿略( 1506—1552)是日本傳教活動的發起者。他認為,要對日本人進行改宗,必須先對其崇拜的中國進行改宗。
於是在 1552年隻身奔赴中國,但在登陸前病死於廣東的上川島。為了完成他的遺志,其他的耶穌教徒開始了在中國的傳教活動。
因為在日本禪僧的社會地位極高,他們在日本開始傳教時都身著僧衣,受到掌權者的尊敬。耶穌教徒們認為中國的情形與此相似,於是便削掉頭髮,身披僧衣,以一種“西僧”的姿態出現,開始傳教活動,然而不久他們就發現自己判斷失誤。在中國,僧侶並不像在日本那樣備受尊敬,甚至還會受到蔑視。在中國受到尊敬的是儒者,並且地位很高。瞭解到這種情況後,耶穌教徒們便脫掉了袈裟,開始蓄髮,穿上儒服。於是又從“西僧”搖身一變成了“西儒”。
耶穌教徒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