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號稱國教的佛教已經不復存在,道教中的大多數人也都變身為隱者,逃離了世俗,於是儒教的對手都不存在了。受佛教的影響的老莊集團經過組織化、系統化後,成為儒教的競爭對手。然而,儒教幾乎沒有做任何努力,佛教、道教便被北周武帝認為過於陳腐,從此一蹶不振。之後,北周外戚楊氏篡奪了北周政權,建立了隋王朝。
科舉考試製度始於隋朝。宣稱為儒教之國的北周政權體制,被隋原封不動地繼承了下來。
科舉之前的官吏錄用主要是透過中央高官及地方長官(郡太守)根據德目進行推薦。所謂的德目包括“賢良方正”、“直言”、“明經”、“有道”、“茂才”、“孝廉”。這些德目也有先後,其中“孝廉”為最上,若能以此被薦,那麼很快便可出人頭地。孝敬父母且清廉之人自然是儒教的遵循者。除“孝廉”外,其他德目也是如此,都屬儒教的範疇。
該推薦法被稱為“選舉”,與現在的選舉截然不同。古代的這種選舉有一定弊端,透過推薦被錄用的人,不得不聽從於推薦他的人。這就很容易產生派系鬥爭。
推薦一方責任也很重大,如果自己推薦的人物有不合規矩的行為,那麼自己將被迫承擔連帶責任,連坐也時有發生,甚至會丟掉性命。因此有才能之人往往很難從這種制度下誕生。工作能力強的人往往會到處引發禍端,而平庸之輩卻能相安無事。在這種體制下,鋒芒畢露、才華出眾者很難有出頭之日。
由於承擔連帶責任後果會很嚴重,所以即便有符合條件之人,也不願意推薦。於是“推薦”便被規定為一種義務。否則,官員們便會以“今年無符合條件者”為由,推卸責任。
漢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山東淄川國推薦了公孫弘,當時公孫弘已年過七旬。此人年輕時身為獄吏,因過失被免職,之後在海邊養豬為生。六十歲時再度出仕為官,作為出使匈奴的使節團員,由於不能正確傳達皇帝之意,便告病還鄉。七十歲時被地方官員再度推薦,他推辭說:“我是有過失之人,請推薦其他人吧。”然而地方長官不答應。公孫弘原本以為到了七十歲便可以高掛安全牌了,可沒想到還是被地方長官再度推薦。經過地方長官的再三懇求,公孫弘不得不上京任職。年事已高的公孫弘在官界終於可以遊刃有餘,先被封為平津侯,最後一直晉升為宰相。據說此人不僅極其善於迎合皇上之意,而且還能給政敵設圈套,可謂老奸巨猾。表面上不掀起大風浪,這完全符合了推薦者的意願。正如司馬遷(前145?—前90?)對他作出的評價——不過是“逢時”罷了,決算不上什麼有能之賢才。
3世紀初,魏繼承了東漢的禪讓制,根據“九品官人法”錄用官員。官吏等級被分為九等。一品為大將軍、大丞相、三公,二品為車騎將軍、驃騎將軍,三品為侍中、散騎常侍等。之後又加上了“正”與“從”,從而演變成了十八等級。日本採用的是“位”,而非“品”,但實質一樣,如正一位或從三位等。日本內裡紫宸殿正面有十八個臺階,其由來便基於此。據導遊介紹,韓國王宮(景福宮)的前庭左右設有十八個框,文武大臣分別列於左右兩側,或許這也與九品官人法有關。
受試之儒(2)
地方各郡設有“中正”,負責郡內官吏志願者的考核評定。志願者中以年輕人居多,對他們按照九級官階進行考核。例如某位志願者具有成為侍中(天子的顧問,樞要之職)的才能,便會被定為三品。侍中為三品官。雖然考核結果為三品,但是此人的實際任職要比評定低四等,也就是說他必須從七品官做起。這樣的目的是為了如果將來發現考核有誤,還可以再次修正。
九品官人法原本是較為合理的推薦制度,但由於逐漸被地方豪紳掌控,原本的考核竟成了世襲制。一品為三公、大丞相,一般無人敢窺視此位;豪紳子弟便把目標盯在“二品”上。“門第二品”即世襲二品的家族,其子弟自然會被評定為二品,世世代代皆是如此。於是,這些豪紳子弟們需從四品下的六品開始做起,雖同為六品,但職位卻不相同,秘書郎為最上等,此外還有尚書侍郎及尚書左右丞。同為“門第二品”,一流家族的子弟任秘書郎,二流家族的子弟便任其他的官職,這都是固定規則。
結果導致曾奏效一時的制度逐漸形式化和空洞化。隋朝在結束南北分裂局面後,再度統一中國,需要起用大量賢才。於是持續了近四百年、有名無實的九品官人法於隋開皇十八年(598)被廢止,由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實行的“科舉制”取而代之。歷代的科舉制度各有其特點。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