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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遞給記者一張掛號信的查詢單據,上面寄達局一欄填寫著北京,而收件人姓名一欄確實填寫著“立法庭”三個字。然後,他又遞給記者一份狀告中國足協的民事起訴狀。在民事起訴事實與理由一欄,寫著如下文字:

由於被告的嚴重失職,中國國家隊和國奧隊26年逢韓不勝,嚴重損害了中國球迷的民族感情;原告也因看球耽誤了許多寫作和戀愛的時間,浪費了大量精力和金錢;中國足球的糟糕表現對原告造成了極大精神損害。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依法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一分錢並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懇請貴院依法予以公正判決。

擔心市民誤認自己惡意炒作

“我本來打算索賠12億元的”,據張一一透露,鑑於中國隊的表現,他準備在這次起訴中代替全國人民向中國足協索賠一元錢,然後將索賠款捐獻愛心,但是,由於自己剛剛畢業進入社會,無法按訴訟索賠款的1%標準,支付鉅額訴訟費,所以最後選擇索賠一分錢精神賠償。

因此,他擔心市民會以自己索賠一分錢精神賠償費是惡意炒作。

同時,他還準備成立網路球迷俱樂部,聯絡全國球迷,搞一次大型的索賠行動,以此促進中國足球事業的覺醒和進步。

律師只收26元律師費

那麼,張一一的這次狀告中國足協的舉措,能否被法院接受並立案?張一一對次充滿了信心。

隨後,經記者再三要求,張一一為記者提供了自己的辯護律師的聯絡方式。張一一的辯護律師是湖南湘聲求實律師事務所的女律師劉衛平,律師證號是1820030568。劉衛平律師接受了記者的簡短的採訪。

“這次我只收原告26元的律師費”,據劉衛平律師介紹,雖然自己不是鐵桿球迷,但她認為張一一的行為“對於中國足球事業的發展非常有意義”,張一一經濟上並不寬裕,所以自己也欣然接受了這個案子。

而26元的律師費,是雙方經過協商後確定的,主要是“針對中國隊所表現的26年逢韓不勝。”對於此次起訴能否被法院接受並立案,劉衛平律師正而沒有回答記者,只是表示自己“正在查詢相關法律條文和相關案例資料”,準備迎接開庭。(記者 湯紅輝 編輯 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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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害為利(1)

人的一生當中,難免不會因為自己的疏忽或者考慮不周陷入不利局面,如何在這類情況下化不利為有利,使事情向好的方向轉化,是每一個成功必備的素質。

《三國演義》裡有一個很經典的故事,叫做《孟德獻刀》。“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曹操(曹操字“孟德”)不滿董卓專權,帶上“七星寶刀”準備行刺董卓,恰逢董卓正在睡覺,曹操以為天賜良機,正待作勢抽刀手刃奸賊以謝天下。誰知道董卓是個練家子,有人進他臥室早就有所察覺,他雖然背對曹操,可他還是從床上的鏡子裡發現了曹操有抽刀的跡象,立馬神經過敏的翻過身來問曹操要做什麼。羅貫中先生筆下的董卓身材魁梧力大無窮,曹操自知不是對手,如果此時孤注一擲弄不好會“偷雞不著反蝕一把米”,一旦殺不了他還反被他殺,那可大大的不妙。

所謂“滄海橫流,方顯出英雄本色”,在這千鈞一髮之際,很多人恐怕都只有尿褲子或者束手就擒的份了,但是我們的曹操先生卻鎮定自若的捧上“七星寶刀”詐稱是前來“獻刀”,董卓那老混蛋一時不察,居然被曹操這廝瞞天過海溜之大吉,曹操處亂不驚化不利為有利的本領實在是讓人敬佩。

2004年12月17日凌晨4點,《我不是人渣》十五萬字的初稿終於塵埃落定。當天傍晚,我打車回家,因為副駕位置離我家大門有些距離,我想先把後座的幾大包印刷品卸下來再說,所以把手提電腦擱在了副駕位置上。誰知道那幾大包資料外面的包裝壞了散落一地,而且印刷質量也不是很好,我正在納悶著,突然記起手提電腦忘記拿了!

因為我那段時間睡眠質量不高再加上偶感風寒,所以導致那天的身體很不舒服,除了告訴司機目的地之外,一路上居然沒有和他說上一句話,而且匆匆忙忙的也沒有扯票!我的電腦是放在副駕的位置而非後座,司機不可能不知道,他分明是蓄意拿走我的電腦,可是我沒有半點線索,在這物慾橫流人心不古世界,要找是肯定難以找回來了,可是價值一萬多塊的電腦就這樣白白丟掉了,對一個所謂“窮作家”來說多少還是有些可惜!

我左思右想,覺得還是不能就這樣丟了不管了。雖然找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