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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三妮的心思很簡單,她想要盡心盡力地再伺候周老夫人兩年,想她所想,急她所急,憂她所憂。然後,她要把底下的小丫鬟提上來。等她到了可以放出去的年紀時,她就能去主子面前求個體面了。

不是說三妮喜歡伺候人,但是人的一生中就是有這麼多的無奈。誰家的大丫鬟才十六就能贖身的呢?哪家都沒有這樣的規矩!更何況對於三妮來說,在她一無所有時,是老夫人給了她莫大的幫助。

三妮已經再次見到了自己的家人,八年的光陰並沒有阻斷他們的感情,她知道親人們可以成為她的後盾,在這樣的情況下,她變得很有底氣。即使在周家還要再留幾年,她心裡還是覺得非常輕鬆。

而且,三妮如今已經知道了家裡的變故。

當初他們親人第一次見面時,因著有這樣那樣的顧慮,雙方都選擇性地隱瞞了一些東西,如今卻早已經把話說開了。三妮知道家裡鬧出那些亂糟糟的事,自然不希望自己贖身後會成為大家的負擔。

還是等家裡的境況好一點,自己再贖身吧,別叫家裡的錢都填了她的贖身銀子。三妮如此想到。

和三妮分開後,祁明誠又去了一家專收繡品的鋪子,幫趙小妹把她攢的各類繡品賣了。

在這個很多技藝都是父傳子、母傳女的時代,村子裡像趙小妹這樣能繡東西賣的姑娘其實並沒有幾個。雖說,女人們都會裁衣製鞋,但這些是最基礎的,想要賣繡品,就需要知道更多的花樣,會更高階的針法,並且還要有這方面的天賦。趙小妹的繡藝傳自趙老太太,村裡的其他姑娘卻無處去學。

就拿祁大娘子和祁二娘子來說吧,她們做衣服的手藝不錯,家裡的爺們穿著出去都很體面,做鞋子時甚至還能在鞋面上繡個花兒鳥兒什麼的,但如果她們想要以此來賺錢,就稍微有些不夠格了。她們從母親那裡學不到高階的繡藝,除非自賣己身去了繡坊,只靠著自己琢磨是永遠不會有大突破的。

但繡娘豈是好做的?她們雖能免費學手藝,但等她們三四十歲能離開繡坊時,眼睛早就壞掉了。

祁二孃還是在嫁入趙家後,受了小姑子趙小妹的指點,才終於能在閒暇時繡個帕子換些錢了。但這種吧,都預設了是不能外傳的,祁二孃心裡有分寸,即使趙小妹妹並沒有說什麼,她也沒有把學到的東西在暗中教給祁大娘子。於是,祁大娘子平時就只能納鞋底來賣錢了。納鞋底是個力氣活,做這個很費工夫,其實人人都會做,但有些人想要自己做鞋子時,實在懶得做鞋底了,就需要從外面買。

這不能怪祁二孃不想著自己姐姐,只是她若把趙家家傳的手藝教給了嫁去吳家的姐姐,這事情一旦揭發出來,親戚就沒得做了。即使趙家人或許不會很介意,但身為趙家媳婦,自己要守住本分啊!

至於趙小妹的手藝,那自然是趙老太太手把手教出來的。

由此可見,趙老太太確實應該有些來歷。

根據祁明誠的猜測,趙老太太肯定沒有什麼一品大官家的小姐這種不科學的隱藏身份,但是她年輕時至少過著一種小富即安的生活。十幾年前,趙家生了變故,趙家人才不得不來到小山村中避居。

這樣挺好的。

若趙老太太是上萊村中土生土長的,不是祁明誠瞧不起村裡人,只是她們一輩子生活在這個環境中,自然而然就把眼前的一切當成了真理,於是十個老太太中至少有九個喜歡有事沒事磋磨兒媳婦。如果趙老太太也是這樣,祁明誠估計會速戰速決,給趙家弄點銀子,然後帶著祁二孃一起走人吧?

別說祁二孃嫁人了就不能走,若真是遇人不淑,女人還不如自立女戶去!

天氣越來越冷,冬天地裡沒什麼活,家家戶戶都開始貓冬了。

沈靈身邊的小廝阿康,他的哥哥名叫沈順。沈順的祖父原是個乞兒,偶然為當時的鎮國公所救,後來就跟在了鎮國公身邊。因他沒有名字,主家就賜了“沈”姓。沈順一門三代都是非常忠心之人。

沈順找上趙家時,趙家的人都吃了一驚。

不說趙老太太、祁二孃等根本不知道祁明誠曾經幫過周府表小姐這一事的人,哪怕如趙大郎這樣知情的,他也非常震驚。在趙大郎看來,雖不知沈小姐是如何獨自出現在雲安城的,但這不是體面事兒,貴人一定會把事情瞞下。他們作為知情人,不被貴人警告封口就已是幸事,哪裡還想過要得賞?

因此,知曉了沈順的來意後,趙大郎反而有些受寵若驚。

趙大郎下意識就看向了祁明誠。

祁明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