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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部分

在南京所攝日軍暴行影片四百尺,曾密約東京各使館人員及開明之日本士紳作數次演映等等。

郭必強說,之後又發現了一份《三名外國友人日本之行報告》的英文件案,雖然與《董顯光致蔣介石密呈》不是同一案卷,但兩相對照,內容竟相謀合。透過這個案卷,瞭解到,“國際宣傳處”因為工作需要,一般派外籍人士開展工作,這次秘密赴日宣傳工作的就是4位外國人,其中有3位是日本人,由於當時仍在日軍大屠殺期間,同時這又是一次秘密行動,所以他們都沒有留下姓名、身份、甚至性別。另外一位外國人,我們在費奇的日記中找到了答案。費奇(A。Fitch)1883年生於中國蘇州。南京淪陷前後,在基督教南京青年會工作,受命擔任南京安全區總幹事。他在1月18日的日記中寫到:他將約翰·馬吉攝製的日軍南京暴行的影片送到上海柯達公司衝冼,趕製了四套複製,然後在上海美國社群的教堂中放映。“調查委員會(英國)的莫瑞爾·萊斯特(小姐)碰巧看到了一場放映,她認為如果日本一些基督教和政治領導人能看到這些膠捲,他們將會著手停止敵對……幾個星期後,她報告說她已經給東京的一小組基督徒領袖放映。”從時間上看,萊斯特小姐的義舉與3位日本友人赴日是一致的,應為同一行動。

郭必強認為,這兩宗案卷的發現表明,中國政府當時派員赴日本東京揭露南京大屠殺真相,不僅是一次在敵對國首都揭露真相的行動,還是一次受害國政府和人民對日軍暴行的一次近距離的最直接的抗議和呼籲。

遇難人數

計算

南京大屠殺的歷史照片

演算法一:1946年1月19日設定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在日軍佔領南京後的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這個數字還沒有將日軍所燒棄的屍體、或投入長江、或以其它方式處理的人們計算在內。而日本戰犯太田壽男的供詞中清楚記述:日軍在進行兇殘的大屠殺的同時,為了掩蓋其罪行,採用縱火焚屍、拋屍長江等辦法,迫不及待地對橫陳城郊的遇難者屍體毀屍滅跡,被處理的屍體總數達15萬多具……,將這兩個數字相加,所得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5萬;

演算法二: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餘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屍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餘具。根據該判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4萬;

演算法三:根據埋屍記錄:慈善團體埋屍18。5萬,日軍埋屍、毀屍15萬,偽政府和個人埋屍4萬。將這三方面的數字相加,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7萬。'17''18'

歷史記錄

1946年2月17日的上海《大公報》第二版,標題是《南京大屠殺案首期調查工作結束慘死同胞約三十萬》,原文如下:

(1)山本部隊集體屠殺二百人;(2)大野部隊任意屠殺三人。(3)中島部隊集體屠殺二十六萬三千八百三十三人,任意屠殺三百六十六人,暗殺一百八十九人,傷害二十人,強姦五人,拒奸致死八人,搶劫勒索三二人,燒死一百七十八人,強制服役三人。(4)常谷川部隊集體屠殺一千六百人,任意殺害二人,勒索二人,燒死二人。(5)支那派遣軍任意殺害三人,勒索二人,燒死二人。(6)西部部隊殺害四人,傷害二人,勒索一人,燒死三人。(7)畑中部隊集體屠殺五百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8)特務機關任意屠殺三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9)特務機關任意屠殺三人,暗殺一人,燒死一人,(10)金條部隊任意屠殺二人,燒死一人。(11)日空軍炸死六人。(12)日海軍任意屠殺十人,暗殺二人,燒死一人,轟炸死五人。(13)橫口部隊任意屠殺一人。(14)登一六二九部隊斃死二人,強制服役一人。(15)箕浦部隊集體屠殺三十八人,傷害一人。(16)山田部隊任意屠殺二人。(17)後藤部隊酷刑二人,火毀一人。(18)一六二五部隊任意屠殺一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19)多摩部隊有以俘虜作實驗材料罪證。(20)大熊部隊任意殺害三人。(21)冢部部隊燒死一人。(22)石崗(缺)。'合計'集體屠殺29萬4921人,任意屠殺403人,暗殺203人,酷刑42人。虜役41人,強姦14人,**5人,強姦致死8人,強盜30人,勒索5人,燒死196人,轟炸死14人,強徵服役8人,共29萬58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