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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折磨”似嫌過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馬道婆索鞋面,“挑了兩塊紅青的”。庚本只有“挑了兩塊”。可見作者對色彩的愛好。大概因為一般人對馬道婆鞋子的顏色太缺乏興趣,終於割愛刪去。

這一回最重要的異文自然是癩頭和尚的話:“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五載矣。”各本都作“十三載”。下文有“塵緣已滿□□了”。俞平伯說:“二字塗改不明,似‘入三’,疑為‘十三’之誤,謂塵緣已滿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歲是十分之三,應當是四十八九歲塵緣滿。甄士隱五十二三歲出家,倒真是賈寶玉的影子。寫他一生潦倒,到這年紀才出家,也是實在無路可走了,所謂“眼前無路想回頭”(第二回),與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悽豔,那樣黯淡無味、寫實,即在現代小說裡也是大膽的嘗試。我著實驚歎了一番,再細看那兩個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為此處刪去六字,一條黑槓子劃下來,“大”字出頭,被蓋住了:“半”字中間一劃,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寫似“三”字。

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那麼塵緣滿,不到三十歲。這和尚不懂預言家的訣竅,老實報出數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僅作“塵緣滿日,若似彈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來的時候,賈母正哭鬧間,“只聞得街上隱隱有木魚聲響,唸了一句‘南無解冤孽菩薩……’”庚本無“街上”二字,多出一節解釋:“賈政想如此深宅,何得聽的這樣真切,心中亦希罕。”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榮府成了普通臨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種神秘的氣氛。

寶玉這一年十五歲,當系後改十三,早稿年紀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這一年,寶玉與諸姊妹“皆不過是十五六七歲”(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傳秋芳“年已二十三歲”,她哥哥還想把她嫁給十三歲的寶玉。全抄本無“年”字,作“已二十一二歲”,與十五歲的寶玉還可以勉強配得上。“二十三歲”當然是“一二”寫得太擠,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稱十五歲,也是未改小的漏網之魚。照全抄本,寶玉仍是十五,那麼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寶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因我們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時,是上年的事,當作“去年”。可見早稿時間過得較快,中間多出一年。第二十五與四十五回間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親,臨別元妃說:“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麋費了。”批註是“不再之讖”。舊稿當是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擬省親,次年開春逝世。直到五十幾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還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後,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兩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寶玉的年紀還不夠大,是否有誤?

我們現在知道逐晴一回是與元妃之死同一時期的舊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這個階段,只有這一點可以確定:寶玉的年紀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現在的年歲。大兩歲,就不至於有這麼些年齡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樣算,逐晴時寶玉已經十八歲,還是與姊妹們住在園內,晚上一個丫頭睡在外床。“有人……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王夫人聽了還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兩歲,時間又縮短一年,共計小三歲。

全抄本吳語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頁有“每一棵樹上,每一枝花上多繫了這些物事(東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義較抽象,以稱絹制小轎馬旌�,也不大通,顯然是圖省事,將“物事”二字一勾,倒過來。

第五十九回黛玉說:“飯也都端了那裡去吃,大家鬧熱些”(第一頁),庚本作“熱鬧”。

第六十四回第一頁有“寶玉見無人客至”,同頁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煙,若珍大哥那邊有要緊人客來時,令他急來通稟。”庚本均作“客”。

第四頁賈璉對賈珍說:“再到阿哥那邊查查家人有無生事。”庚本作“大哥”。

第二十七回第五頁寶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性再遲兩天,等他氣嘆一嘆再去也罷了。”改“等他的氣息一息”,同程本,當與通部塗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氣消一消。”全抄本原意當是“等他氣退一退”,吳語“退”“嘆”同音,寫得太快,誤作“嘆”。

但是第六十九回賈璉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賈蓉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