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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司破家,給了二十兩銀子退親。第六十八回說張華好賭,傾家蕩產,被父親逐出,給了十兩退親。

周汝昌排出年表,證明書中年月準確異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為是瓜�之節,家家都上秋季的浮”,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著賈璉議娶尤二姐,初三過門,當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後“已是兩個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賈珍與尤三姐發生關係,被她鬧得受不了。然後賈璉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蓮,代三姐定親。“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京來”。那麼定親至遲是七月。怎麼三個月前已經是七月?

周汝昌根據第六十九回,臘月尤二姐說嫁過來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認為第六十四回先寫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敘”。書中一直是按時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問題,一條脂批也沒有。但是寫柳湘蓮出家,“不知何往,暫且不表。”可見還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隱“好了歌”“後日作強梁”句下批“柳湘蓮一干人”。又寫薛姨媽向薛蟠說:“你如今也該張羅張羅買賣,二則把你自己娶媳婦應辦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補敘,上次薛蟠出門順路探親,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親央媒,一說就成。這樣前後照應,看來這兩回大體還是原著,可能殘缺經另人補寫。是較早的稿子,白話還欠流利,屢經改寫,自相矛盾,文筆也差。這部書自稱寫了十年,其實還不止,我們眼看著他進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語言太煩,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視墨如土矣,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也評得極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對白與他本稍有出入,有幾處更生動,較散漫突兀,說話本來是那樣的。是時人評約翰?俄哈拉(John O;Hr)的“錄音機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湊的百衲本,先後不一,筆跡相同都不一定是一個本子,所以這幾段對白與他本孰先孰後還待考。如果是後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較早的稿子,後來改得比較平順,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們要記得曹雪芹在他那時代多麼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斷外,實在毫無標準。走的路子是他漸漸暗中摸索出來的。

書中纏足天足之別,故意模糊。外來的妙玉香菱,與賈赦賈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腳。“家生女兒”如鴛鴦與趙姨娘──趙氏之弟趙國基是榮府僕人──該是天足。晴襲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歲入府,想已纏足未放。襲人沒提。

寫二尤小腳,因為她們在親戚間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們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蓮的幻覺。同時也像舞臺上只有花旦是時裝踩蹻──姊妹倆一個是“大紅小襖”,一個是“紅襖綠�

”,純粹清裝──青衣是古裝,看不見腳。一般人印象中的釵黛總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裝美人,忘了寶玉有根大辮子。作者也正是要他們這樣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滿洲的。清朝的讀者當然以為是小腳,民國以來的讀者大概從來沒想到這一點,也是作者的成功處。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黛玉換上羊皮小靴,湘雲也穿鹿皮小靴。兩次都是“小靴”,彷彿是小腳。黛玉那年應當只有十二歲,湘雲比她還小。這裡涉及書中年齡問題,相當複雜。反正不是小孩的靴子就是寫女靴的纖小。

黛玉初出場,批:“不寫衣裙妝飾,正是寶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見。”寶玉何嘗不注意衣服,如第十九回談襲人姨妹嘆息,襲人說:“想是說他那裡配穿紅的。”可見常批評人不配穿。

作者更注意。百廿回抄本里寶釵出場穿水綠色棉襖,他本都作“蜜合色”,似是後改的。但是通部書不提黛玉衣飾,只有那次賞雪,為了襯托那岫煙的寒酸,逐個交代每人的外衣。黛玉披著大紅羽縐面,白狐裡子的鶴氅,束著腰帶,穿靴。鶴氅想必有披肩式袖子,如鶴之掩翅,否則斗篷無法系腰帶。氅衣、腰帶、靴子,都是古裝也有的──就連在現代也很普遍。

唯一的另一次,第八回黛玉到薛姨媽家,“寶玉見他外面罩著大紅羽緞對襟褂子,便問:‘下雪了麼?’”也是下雪,也是一色大紅的外衣,沒有鑲滾,沒有時間性,該不是偶然的。“世外仙姝寂寞林”應當有一種飄渺的感覺,不一定屬於什麼時代。

寶釵雖高雅,在這些人裡數她受禮教的薰陶最深,世故也深,所以比較是他們那時代的人。

寫湘雲的衣服只限男裝。

晴雯“天天打扮得像個西施的樣子”(王善保家的語),但是隻寫她的褻衣睡鞋。膈肢芳官那次,剛起身,只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