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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北靜王妃。

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因此結尾也不會有寶玉重逢北靜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

南京刻本前文應有北靜王,否則無法寫重逢北靜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而不是通部補撰傳聞中的早本。

關於此本的記錄,敘事層次不清,說到續娶湘雲,下接〃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靜王,因禍得福後才續絃,那在湘雲這方面就毫無情義可言了。但是寶玉在王府認識了著書人,想必就是同住賓館時自述身世──包括續娶湘雲的事。所以是先續絃後落魄。這也就是第一個早本的結局:寶釵產後病故,續娶湘雲,後貧苦。後人複述,偏重續書杜撰的遇貴人一節,因為故事性較強,便於記憶,而原本後部是毫無變故的下坡路,沒有獲罪,更沒有抄家──並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這一部份用第一個早本,只到〃年長〃時窮得過活不了,續娶湘云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過把街卒木棚中過宿加油加醬說成看街。端方本續書人手中未見得有第一個早本,大概就是參用南京刻本改寫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為撥什庫,而看街又來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見原本內並沒做任何工作,也沒找過事。但是原本寶玉搞到過不了日子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所以端方本此處插入找事一節,就用超齡作為不合格的理由。

湘雲不識當票(第五十七回),可見社會上的事一無所知。她與寶玉一樣任性,而比寶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終於落到絕境中。湘雲精於女紅,但是即使領些針線來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門走動,會趨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滿箱,銀滿箱,展(轉)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夾批:〃甄玉賈玉一干人。〃並沒有說湘雲做乞丐。講寶玉也著重在〃謗〃字上,可能僅只是說一成了窮光蛋,人人都罵不上進。當然,這一系列批語已經不是批第一個早本了。稍前有這兩句歌詞:〃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作批的時候寶釵早卒,已經改去。

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湘雲再婚這樣遲,然後白頭偕老,縱使流落,顯然並未失散了再重逢。〃舊本〃之二寫湘云為丐,無非是為了使她能在風雪之夜與敲更的寶玉重逢。

因此湘云為丐與寶玉打更一樣,都不是原有的。他們倆生活在社會體系外,略似現代西方的嬉痞──近來大都譯為〃嬉皮〃,不免使人聯想到〃嬉皮笑臉〃,其實他們並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寬容的社會上──對年輕人尤其寬容,老了也還混不下去。寶玉湘雲晚景之慘,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兩則極長的批註,批寶玉續莊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聰明所�。……阿鳳是機心所�。寶釵是博知所�。湘雲是自愛所�。襲人是好勝所�。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聰明瞭,過於敏感,自己傷身體。寶釵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娶了個Mrs。 Knowll,不免影響夫婦感情。〃湘雲是自愛所�〃,只能是指第一個早本內,再醮寶玉前,其實她並不是沒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寶玉受苦,不過她是有所不為。

〃阿鳳是機心所�〃,可見第一個早本已有鳳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確定第二十二回來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襲人吐血,〃不覺將素日想著後來爭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眼中不覺滴下淚來。〃〃襲人是好勝所�〃,是說賈家敗落後,她恨寶玉不爭氣,以至於琵琶別抱。這條批是批第一個早本,當時已有襲人別嫁的情節,這也是一個旁證。第三十二回隱約提起的湘雲襲人十年前西邊暖閣夜話,同嫁一個丈夫的願望,預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襲人另外嫁人,總是年輕的時候,與湘雲一去一來,相隔多年,根本沒有共處過。

書中用古代地名,諱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嚴格。北京分裡城外城。端方本內蔣玉菡的當鋪開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筆觸,與此書的態度相悖。

第一個早本內襲人並沒有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夫婦,因為與寶玉湘雲的下場不合。襲人嫁的是否蔣玉菡,嫁後是否故事還發展下去,不得而知。蔣玉菡嫌寶玉屢次來借錢,要叫鋪兵驅逐,〃為襲人所斥而罷〃,大概是端方本編出來罵寶玉的。南京刻本就沒有──複述者該不會遺漏這樣觸目的情節。

端方本續書人鄙視寶玉,想必是因為第一個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