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七品縣令,也能輕易讓普通百姓家破人亡。
到了知府一級,那就更不得了,一聲令下就能讓自己管轄下的普通百姓家家滅門。
不然怎麼會有俗語“破家縣令,滅門知府”之說。
宋歡感嘆之下,又不禁在想。
這裡不像現代,有監控有錄影,只要一查監控就能大致知道情況了。
甘雲遠有沒有去到陸三家進行“強·奸·犯罪”,放在現代,這就是小案件,一查、一化驗自然就知道結果,根本就不是問題。
而這裡就不一樣了。
唯一能作證的證人,又皆被對方否決說是收買。
這種行為,在這裡又沒有所謂的物證。
正因如此或許才是陸三扯這個謊的原因。
這簡直就是道難題嘛!
嘴上說不清,物證拿不出,人證又說被收買。
如今怎麼看,好像也只能寄希望於縣令大老爺能夠明察秋毫,發現其中的違和之處。
碰到一個好官自然幸運,他願意推翻自己之前的判斷,重新改口。反之,則家破人散。
難道他們只能在這裡靜觀其變,坐等結果嗎?
若是,陸三和毛六等人沒有被收押入獄,她還可以使用拳頭讓他說實話。
可現在人都被關在縣牢裡,她總不可能進縣牢裡揍人吧?
阿弟靈光一閃,說道,“既然鄰居做不得證,但我們可以啊,況且大哥哥是舉人,我們也有面見縣令大人的資格,可以去和縣令大人解釋啊。”
宋歡被阿弟的話給提醒了,眼睛立馬一亮,又恢復原樣道,“他說的那會兒,我們還沒到滿城呢,我們拿什麼作證?
說他品性高潔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情?
這也太虛無縹緲了,畢竟人是會變的。”
陸三顯然也把宋歡等人考慮進來了,畢竟傅淵之來了後天天和甘雲遠見面,這段時間肯定不能作為事發時間的。
宋歡和阿弟對視一眼,互相嘆了一口氣。
這時,傅淵之說道,“顏六已經去打探了,待他把那個縣令的為人品性打聽清楚,我們再做下一步決定不遲。”
即便不能作證,他出面適當說一些話,或許能夠讓縣令大人不再主觀偏向陸三一家。
但也得提前瞭解這個縣令的為人秉性。
他其實還是有私心的。
他們一行四人,出來的主要目的是來遊學,開拓視野,收穫學識,如果為了一個相交不深的人,把他們四個陷入進去,他是不會幹的。
只能在他們四人不會出事的前提下,他才會伸手援助。
當然,他是不可能在宋姑娘和阿弟面前表現出來。
畢竟他在她們心中也是一個溫潤如玉,清風疏朗的謙謙君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