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批。手續既繁多,審查又嚴格,效率就可以想見。成都市計委作過調查,也請四川大學的姜曉萍教授幫助調查,結果是辦一個專案需要500多天。這樣的效率實在太糟糕。投資是要把握機遇的。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你這樣的辦事效率,誰還敢來投資?
第二就是“非公平操作”。過去的投資體制,特點有“三不”:審批不公開,程式不透明,市場準入的標準不統一,權力掌握在個別部門甚至個別處室手中,非常容易出現因人而異、厚此薄彼的現象,可謂弊端叢生,腐敗難免。比方說,關係好的辦得快點,關係不好就慢,或者外資企業吃香,個體經濟吃虧,投資者不能享受同等國民待遇。這樣就把市場上公平競爭的環境破壞了,甚至無法進入市場公平競爭,這對投資者是不公平的。
人有病,天知否(2)
第三就是“既越位又缺位”。一方面忙不過來,另一方面又管不好,原因就在於管得不對。該管的事情比如規劃、宏觀調控、公共服務、環境生態沒管好,這就是缺位;應該由市場、投資者自己管的,也要插手,這就叫越位。缺位的原因是越位,越位的原因是隻要管事就有權。權力後面是利益,利益後面是交易,交易後面就是腐敗,至少也是小金庫。這樣的缺位、越位,問題很嚴重。
解決問題的辦法是歸位。歸到哪裡去?歸到政府和政府部門本來應該做的事情上去。這就是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那麼,什麼樣的競爭環境是公平的呢?首先要有規則。而且,這個規則還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