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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比的變化:股權情況2

股東

股份(%)

班扎夫權力指數

班扎夫權力指數比(%)

A

32

6

20

B

17

6

20

C

17

6

20

D

17

6

20

E

17

6

20

表3…7 股份的變化與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的變化:股權情況3

股東

股份比(%)

班扎夫權力指數

班扎夫權力指數比例(%)

A

36

14

63.636

B

16

2

9.091

C

16

2

9.091

D

16

2

9.091

E

16

2

9.091

從表3-5至表3-7可見,在5個股東之間平均持股的情況下,即均持有20%的股份,班扎夫權力指數也是平均的。當股份發生偏離時,如股東A持有的股份多幾個百分點、其他股東仍持同樣的股份,班扎夫權力指數比還不發生變化。從表3-5可看到,當A擁有32%的股份時,班扎夫權力指數還是平均的,在這種股權結構下,對A來說是最不公平的,他擁有的股份是其他股東的近兩倍,但權力卻一樣!

但是當A的股份再有所增加,而其他每個股東降低一個百分點時,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發生突變。A的班扎夫權力指數一下子由6增加到14,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由20%增加到,而其他股東的班扎夫權力指數由6降低到2,班扎夫權力指數比則由20%降到。

A此時雖然不能擁有51%的股份或以上而有100%的決策權,但由於他在決策時作為高獲勝聯盟中的關鍵加入者,要比其他4個股東的班扎夫權力指數高得多,因此他的權力比其他股東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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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結構與投票影響度

為什麼在上面“丈夫—妻子”的例子中丈夫與妻子不擁有相同的權力呢?為什麼Saha國原來的投票體制(16;9,7,3,1,1)擁有的票數分別為3、1、1的三個省不具有權力呢?上面透過指出投票者在形成獲勝聯盟中作為“關鍵加入者”的個數,得出他權力的大小。而這也可從整個群體決策的邏輯結構中分析。

假定妻子是A,丈夫為B,在上述幽默中,對事情決定的邏輯式是:

F=AB+A'AKB~'(3…1)

這裡,“F”表示表決結果,“F=1”表示得到透過,“F=0”表示沒有透過。“AB”是丈夫B與妻子A意見相同的邏輯項,A'AKB~'是他們意見不同的邏輯項。表面上兩者有相同的權力,其實(3…1)等值於下式:

F=A (3…2)

從(3…2)中可以看到,妻子是“*者”,在現實中這個丈夫是幸福的“被統治者”。但是在政治生活中,如果出現這樣的*的行動結構,*者有絕對的說話權力,而被統治的人民則沒有任何發言權,被統治者則是不幸的。

(3…2)是*的一般的表示式,A是*者對某項事情進行表決的值,“A=1”表示他“同意”,“A=0”表示“不同意”。、

例如,假定這個社會由3個人組成:A、B、C,其中A是*者。我們可以將B、C表示進*社會的F=A的邏輯式中,儘管B、C在其中對F的值沒有影響:

F=A

=A(B+〖AKB~〗)(C+〖AKC~〗)=ABC+AB〖AKC~〗+A〖AKB~〗C+A〖AKB~〗〖AKC~〗'JY'(3…3)

變化後的式子儘管複雜,然而B、C根本不起作用。

3個人的*社會的邏輯式是什麼樣的呢?假定這3人決定服從“大多數原則”,即對一項決定有二人同意即透過,假定“F=1”表示透過,“F=0”表示否決。“1”表示決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