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銀光。在那片搖曳明晃的光影裡,我看見毓敏秀穿著那件後背深V的藍色連衣裙,蹲下'身子和小黃打招呼,露出後背優雅的蝴蝶骨。她輕聲對我說,擔心我著涼,水幫我熱好了。她拉著旅行箱離開,在人群中張望,深深地回眸一瞥。所有的經歷都匆匆地告別我們而去,來不及歸檔就被存進時光深處,一層一層地被重疊覆蓋。我們以為我們忘記了,卻原來只是蒙上時光的紗,在某一時刻,我們揭開那件熟識的舊外衣,它們就躍進我們的腦海。一樣不落。
我決定去找王玉桂。丁永昌走了之後,她退隱後方。我們經常見面,但很少再交談。她消瘦和蒼老了許多。別人說夫妻本是連體兒,來到人世之前才被分開,所以每個人生來都尋求另一半的慾望和需求。找到正確的另一半,就會相得益彰,找到錯誤的另一半,就會受到懲罰。因為錯誤的結合會妨礙另外一個人找到正確的另一半,是一種孽障。我看著她,心裡想,這就是我的原罪。
我說不清我為什麼沒有找丁建業而找她,也許這段感情從一開始就在她的鋪就中,她撮合我和丁建業在一起,給我們時間談所謂的戀愛,為丁建業提親,這條路一步一步走來,就只差我點頭就功德圓滿了。如今,我點頭了。她也許知道我的意圖,但沒有說破。也許她司空見慣,這沒有多少不光彩。總之,我們達成了協議。人生大概就是這樣吧,我們生來匱乏,所以要不斷交換才能存活。
總而言之,我拿到了梨花的角色。林佳喜不情不願地出演了梨花婆婆的角色。我心裡沒有多少羞恥,想著倘若沒有這次私相授受的話,那我就是那個演婆婆的人了。人這一輩子總要結一次婚,我夢想中理想的另一半再也不可能和我在一起,而這樣的婚姻對我是有益無害的。我可以名正言順地留在她身邊,天天與她朝夕相處;我會變成民樂社的當家花旦,和她平起平坐,在舞臺上與她雙宿雙棲。我們的人生原本就是一場做戲的人生。戲下呢,丁建業對我也不錯。他在危急關頭緊緊地拉著我,護我周全。王玉桂和丁永昌對我有情有義有恩。左算右算,我都不虧,不是嗎?我以為我打了一個滿分的算盤,做了一宗穩贏的買賣。
緊張而倉促的十天之後,《梨花頌》首演了。馬伕人與她的幾位追隨者仍舊出席了,但有兩三個不見了。《梨花頌》的反響比預料中好很多,一切就如毓敏秀所言,引起了很多家庭主婦的認可和共鳴。演出結束之後,她們熱情地湧到後臺,將我和她團團包圍在中間。報社的記者舉著高高的相機,記錄下這歡欣鼓舞的一刻。第一次有人稱讚我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有人說我們是天作之合,有人甚至絮絮叨叨地向我們訴說起遺憾的往事,要我們珍惜眼前人。這些痴情的戲迷引領著我沉湎在纏綿悱惻的愛情之中,讓我恍恍惚惚覺得這是我和她的婚禮,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故事就是我們自己。
“我本來還擔心這場戲旦角戲份太重會影響你,現在看來我的擔心完全是多餘的。”明叔說。
“一出好戲怎也離不了三角,任何一個薄弱都會讓戲減色不少。事實證明,我們是鐵三角。”她勾起的眼角含魅,像是成功預言了一個奇蹟。
次日,我在報紙的娛樂版條上看到了那張照片。我和她被人群簇擁在中間,她俊秀的臉龐燦爛如花,側身向著我,手微微撐在我肩上形成一個包圍圈,幫我擋開熱情的觀眾。我把它小心地剪下來,只留下中間的我們,摺好,夾在我的記事本里。一句鐵三角,肯定了我所有的努力和地位。就算是代價慘重,最起碼我在戲裡,也成全了自己。
☆、第 41 章
一九八六年七月,我和丁建業結婚了。那年我二十四歲。
與其說是一場婚姻,不如說是一場交易更為確切,一場水到渠成的交易,就好像買東西要付錢一樣天經地義。然而人都是貪婪的,交易的時候我們會心痛那些錢,會不捨,因為我們深知它得來多不容易,甚至會生出拿著東西就跑的念頭,因為有些代價一旦給付了就再也沒有了。那就是我心裡的煎熬。
《梨花頌》首演之後,丁建業就當眾宣佈了婚期,就在半個月之後,很急,但這個日子卻是我選的。因為從訂下這個協議開始的每一分每一秒對我來說都像一個世紀那麼漫長。那漫長的一個世紀中每一分每一秒又都被無限地放大了,我手裡緊緊攥著我要付出的代價,彷彿在進行一個一個世紀那麼漫長的凌遲處罰,割在我身上的每一刀的痛苦也被無限地放大和延長了。我在麻醉的情況下定了這場協議,而現在麻醉藥的藥效就隨著這一分一秒失效了。我希冀著那個日子不要來臨,又希望它快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