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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部分

為我壯行?”

“你看懸崖上的那棵松樹,我就以他為題,為你作歌。”

“好極了,只是快些,我擔心聽不完,那樣可就太遺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鬆,立根原在破巖中,千摩萬擊還堅韌,任而東南西北風。就這四句,你執著了一生,想必到了陰曹地府也不會消停,我唯有祝你繼續堅持,但願你有旌旗十萬斬閻羅的一刻。”

竇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極為暢快,笑的鮮血從身下湧出來,也笑的五官滲出血絲,嘶吼著說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動。

(未完待續)

第十七節 牛頭金

竇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樣,他也會死,死了也會招來大片的蒼蠅,也不知道這些東西是怎麼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會有他們。

南詔氣候溫熱潮溼,一天的時間,屍體就會生蟲長蛆,不到三天,整具屍體上的血肉就會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乾二淨,只會留下一具潔白的骨骼任由風吹雨淋,最後迴歸最終的本源。

竇燕山死了,雲燁發現自己並不開心,只覺得心裡空落落的,那些蒼蠅到了攆都攆不走地步,肆無忌憚的在他的臉上,還有傷口處下蛆,竹枝子抽過去,打死了一片,順便把竇燕山的面板也抽破了,雲燁不管,反正他已經死了,就他自己的潔癖來說,破點皮遠沒有蒼蠅在身上下蛆來的可怕。

雲燁在用竇燕山的橫刀挖坑,這是一把寶刀,刀面上帶著美麗的菊花紋,這樣的寶刀沒有人會這樣粗暴的對待它,無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閣,閒暇之時用最柔軟的綢布輕輕擦拭鋒刃,直到它見血的一刻。

寶刀沒有鏟子好使,這是雲燁現在的感觸,為了不讓更多的蒼蠅把蛆下在竇燕山的身上,雲燁努力的刨著坑。

竇燕山身軀雄偉,是標準的關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雲燁必須挖一個兩米長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長得高沒好處,穿衣服廢布料,吃的也比別人多,最要命的是連墳墓都比別人費地方。攆走了蒼蠅,拖著竇燕山的腳,把他拽到墳坑邊上,雖然從臺子上下來他的頭在碎石頭上磕的梆梆作響,竇燕山也沒有表示反對,依然咧著嘴在發笑。

沒有什麼話好對他說了,該說的都說了,鄭板橋的詩都給他念了,看,一個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墊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蓋了一些,權充棺木了,一向愛好風雅的竇燕山想必會很喜歡,書裡面不是說了麼,寧可食無肉,也不可居無竹,這樣的安排風雅透了,一般人沒這待遇。

挖出來的土太多,所以墳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這個墳堆應該能儲存好久。旁邊有個小水坑,雲燁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屍體推進去,內臟的味道很難聞,和豬的沒法比,雲燁不想在下雨的天氣裡再洗一遍澡。把他丟在鱷魚嘴邊的一條腿連著屁股一起推進去,站在坑邊數了數,發現少了一條腿,死者為大,既然有能力不讓他讓他死無全屍,那就幫一把吧,雲燁決定破開鱷魚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來。

如果在以前,雲燁一定不會放過鱷魚皮,也不會放過鱷魚肉,一個是做包的好原料,一個是治咳嗽的好藥材,現在他拿著刀順著那道傷口用力的刨開,內臟嘩啦一下就被擠了出來,挑出那條粘糊糊的腿之後,雲燁就驚奇的看見了探戈女王,雖然只剩下一個骷髏,但是那對黃褐色的大門牙還是那麼有喜感,除了她,沒人的牙齒能長到半寸長,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顧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髏來到河邊,用水清洗乾淨,本來就醜,再髒一些,就沒法看了。

是鱷魚把探戈帶了過來,還是探戈把鱷魚帶了過來?雲燁不想追究這件事,探戈鬥不過竇燕山,所以還是別埋到一起,一個準備旌旗十萬斬閻羅的傢伙,實在不是探戈一個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雲燁給管家堆好墳,找來兩根木頭,削出一片白皮,用橫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後,分別插在兩個墳墓的前面,氣派的墳墓就完工了,總覺得少點什麼,雲家的墳一直都有供品,雖然總是被雲十八偷吃,但是總是有的,四時八節不斷,這兩個墳堆慘了點,什麼都沒有,不想用石頭來騙鬼,探戈都來了,南詔這地方實在是有些邪門。

撿起一個石頭對著懸崖上看熱鬧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邊上的野果子還擊,如同暴雨。上回它們就是這麼對待鱷魚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況下人也沒問題,從基因鏈上看,人和猴子沒有多少區別。

綠茵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