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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住時機,誠懇地請求他們帶我一程。確切的說,是送我一程,直達落霞。
他沈念恩再大也不過是個知州,落霞與青塘相距千里,他又剛剛上任,我不信他手會那麼長!
更何況,落霞還有我的姘頭罩著呢。
當然為了防止萬佚聞認為我這是“家務事”而甩手不管,我只說心慕落霞風土人情,然而寡婦幼弟千里獨行,難免行動不便。
雖然萬佚聞對小滿的武力值表示了十二萬分的信心,但我還是不敢冒險。
葉蘇一家的慘痛經歷告訴我,沈家人有些偏執。偏執也就算了,還老八股。老八股也就算了,還十分有行動力,說幹就幹,自詡太平洋警察。
我膽戰心驚地想象沈念恩濫用職權把我的身份公佈於眾,然後與我簽下不平等條約,密室一囚誤終身,皮鞭與涼水齊飛,手銬共蠟燭一色。我像那被綁起來的小羊羔,他手裡的小皮鞭狠狠地抽打在我身上。
我被自己的想象力嚇到了。
冷靜,inner peace。
媽的,冷靜不下來。沈念恩不像是能夠和平分手的人,更何況是以這麼坑爹的“我不認識你”做理由。他滿腦子四書五經,背熟了“子不語怪力亂神”,就算能接受借屍還魂這一官方說法,也未嘗不會做出什麼極端的舉動,讓我重新變回屍體,不成功便成仁。
不行,我得趕緊閃人。
李叔為我找了好幾個買家,言語中不是不惋惜的:“茶捨生意興隆,夫人再堅持幾個月便可回本了。”
我笑笑:“小姑嫁人了,身上的擔子便輕了一半。我頂著未亡人的身份,也不好總是拋頭露面,趁早賣了鋪子,買幾畝薄田養老才是正道。再者,也不能讓人背後嚼舌根子說,堂堂縣侯,連妻子的寡嫂都養不起?”
李叔深以為然,四處一宣傳,茶舍不用壓價便迅速脫手了。
萬佚聞和傾羽再過幾日就要成親。
時間太趕,我只能把聘禮直接當成嫁妝,也來不及添什麼,就那麼原樣送回了夫家。傾羽勸我留下一半,日後生活也好有個保障。我笑:“傻丫頭,嫁妝是姑娘的門面,哪有自損門面的道理?”
她沒奈何,偷偷在我妝奩裡塞了一千兩銀票,還以為我不知道。
萬佚聞和傾羽兩人也算是般配,他們都對身外事不甚在意,家裡也再沒什麼親眷,覺得在哪擺酒都差不多,因此只計劃借知州的府邸擺上幾桌意思一下,請幾個青塘當地的官僚鄉紳湊湊熱鬧,便算是禮成了。
也就是說,將是沈念恩一手操辦兩人的終身大事。
一道刻著“沈”字的金裝晴天霹靂就這樣沒經過我同意,褲衩一聲砸在本人的頭上。悲催的是,我作為傾羽唯一的孃家人,又不得不出面幫著新娘子謀劃婚事,任何藉口都是枉然。
我只能頂著避雷針拉著小滿,戰戰兢兢地上沈府拜山頭。
然而出乎我意料,無論是他還是知州府的人,都沒有半點為難我。我幾次上門,一次都沒遇見他不說,管家也是客客氣氣地指哪打哪,絕不消極怠工。小滿笑我膽小如鼠,自視過高,我卻仍舊不敢鬆懈半分。
他會有那麼心寬?一定有厲害的後招等在後面。
然而直到兩人成婚那天,我也只見過沈念恩的一個一閃而過的背影而已。
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是他已經移情別戀,對春紅再沒執念了,還是他存著貓捉老鼠的心思,讓我先把自己嚇個半死,完全失去反抗意志之後,再一擊而中?
如果是後者的話,不得不說,他這套戰術十分有效。
我快被嚇死了!嗚。
日子就在我提心吊膽中緩緩流逝,九月初十,傾羽成親了。
我細細地給她上了個明豔動人的妝容,笑看著她:“新嫁娘果然最是漂亮,我見猶憐呢。”
傾羽的雙眼泛著盈盈水光,抓住我手腕不放:“姐姐,跟我一起走,以後我來養你。”
我笑著搖頭:“這個問題,我們不是已經討論過?不,我不是能被圈住的人,就算是飢一頓飽一頓,我也要按自己的活法來過。你跟將軍好好過日子,等我定下來了,就給你們捎信報平安。”
小丫頭一向拗不過我,這次也是一樣。她見我堅決,眼裡的波光立馬就要落下來。我作勢接著,笑道:“新娘子哪能哭哭啼啼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將軍仗勢欺人呢,趕緊把貓尿收回去,給姐姐好好笑一個。”
傾羽吸吸鼻子,強笑:“姐姐說話總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