硤石,攻克了外城。乙丑(二十八日),趙祖悅出城投降,被殺掉,他的部下都被俘獲。
胡太后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將,水陸並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輒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機,庶幾惡殺,可聽特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胡太后賜給崔亮書信,命令他乘勝深入。李平分派各將領從水旱兩路一同出發,攻打浮山堰。崔亮違抗李平的指揮,藉口患病請求撤還,並且剛剛上書就撤軍了。李平上書建議判處崔亮死刑,太后下命令說:“崔亮進退自作主張,違背了我的戰略計劃,雖然獲得了一些小的勝利,怎麼能免除大的罪過!但是我日理萬機,希望不要輕易殺戮,可以聽任他將功贖罪。”於是北魏軍隊就返回了。
'3'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御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餘如奏。”
'3'北魏中尉元匡上書揭發於忠“藉著國家有難,獨攬大權,使裴植、郭祚蒙受冤屈,宰相貶黜受辱,並且又自己假造聖旨當了儀同三司、尚書令,還兼任崇訓衛尉。推論他的這番心意,是想自處至尊之位,既然事情發生在大赦之後,應當公開誅戮,請求派一位御史到州里去執行處決。自從去年宣武帝去世以後,皇太后沒能親理朝政,因此以前各種事不按規定辦理,有的由門下省發出詔書,有的由中書省宣佈敕令,擅自相互封任,已經受到皇恩寬恕的,確實應當免罪,但也應當追回封授。”皇太后說:“於忠已經受到了特別的寬恕,不好再追究罪責了,其他的都同意你的意見。”
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為尚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於太后,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延尉處剛大辟,太后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后乃削剛戶三百,解尚食典御。
元匡又彈劾侍中侯剛捕殺羽林衛士。侯剛本來憑著善於烹調作了尚食典御,大約作了三十年。因為對太后有恩,非常專橫霸道,王公大臣都害怕他並且依附他。廷尉判處侯剛死刑,太后說:“侯剛是為公事抓人,不經意使人死掉了,按法律不應處死。”少卿陳郡人袁翻說:“您所謂的‘不經意’是指罪證已經暴露,卻掩藏起來不肯招認,於是就按法律拷問他們。現在被侯剛打死的這個羽林衛士,問他什麼就供認什麼,侯剛卻嘴裡大叫打死他,無理拷打,怎能說是‘不經意’!”於是太后才削除了侯剛三面戶封邑,解除了他尚食典御的職務。
'4'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4'三月戊戌朔(初一),出現日食。
'5'魏論西硤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進號鎮北將軍。亮與平爭功于禁中,太后以亮為殿中尚書。
'5'北魏朝廷議論給西硤石之戰中的將領行賞,辛未(初四),任命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封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增加鎮北將軍的封號。崔亮和李平在朝廷中爭奪功勞,最後太后讓崔亮作了殿中尚書。
'6'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為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 家諸從還北,寶寅表上其書於魏朝。
'6'北魏蕭寶寅駐紮在淮河壩上,梁武帝寫了親筆信招誘他,讓他攻打彭城,答應把他的國廟和妻妾弟兄子侄們送到北方,蕭寶寅把梁武帝的信呈交給北魏朝廷。
'7'夏,四月,淮堰成,長九里,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崐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7'夏季,四月,淮河大壩修成,長九里,下寬一百四十丈,上寬四十五丈,高二十丈,種上了杞柳樹,軍營就駐紮在壩上。
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東注。又縱反間於魏曰:“梁人所懼開,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李崇作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