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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4部分

家內和睦而嚴肅。他姐姐曾患病,李世雖已任僕射,還親自為她煮粥,風向逆轉,燒焦了頭髮鬍鬚。他姐姐說:“僕人和婢妾不少,何必這樣自己吃苦!”李世說:“不是因為沒有人使喚才這樣做的,看著姐姐年老,我自己也老了,雖想長久為姐姐煮粥,辦得到嗎!”

常謂人:“我年十二三時為亡賴賊,逢人則殺。十四五為難當賊,有所不愜則殺人。十七八為佳賊,臨陳乃殺之。二十為大將,用兵以救人死。”

李世常對人說:“我十二三歲時是個蠻橫的賊,逢人便殺。十四五歲時是個難對付的賊,遇到不愉快即殺人。十七八歲成為好賊,臨陣才殺人。二十歲成為大將,用兵使人免於死難。”

長子震早卒,震子敬業襲爵。

李世長子李震早逝,李震的兒子李敬業承襲李世的封爵。

'15'時承平既久,選人益多,是歲,司列少常伯裴行儉始與員外郎張仁設長名姓歷榜,引銓注之法。又定州縣升降、官資高下。其後遂為永制,無能革之者。

'15'這時,唐朝太平時間已久,參加銓選等候授職的人越來越多。今年,司列少常伯裴行儉與員外郎張仁開始設立開列候選人姓名資歷的長榜,規定銓選注授官職的辦法。同時還規定州縣官升降的等第和官吏資格的高低等次。此後即成為固定制度,無人能改變它。

大略唐之選法,取人以身、言、書、判,計資量勞而擬官。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眾告之。然後類以為甲,先簡僕射,乃上門下,給事中讀,侍郎省,侍中審之,不當者駁下。既審,然後上聞,主者受旨奉行,各給以符,謂之告身。兵部武選亦然。課試之法,以騎射及翹關、負米。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試文三篇,謂之宏詞,試判三條,謂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其黔中、嶺南、閩中州縣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選擇土人補授。凡居官以年為考,六品以下,四考為滿。

唐朝官員銓選的辦法,一般根據身、言、書、判,計算資歷、衡量勞績而後擬定官職。首先集中於吏部進行考試,看書法的好壞,判詞文理的優劣;考試後入選的,再察看體貌是否豐滿高大,言詞是否明白準確。入選的即可擬定官職,但要徵詢本人意見;官職擬定後,在應選人中公開宣佈。公佈後本人同意的列為甲類,先報告僕射,再由僕射報門下省,由給事中審讀,侍郎察核,侍中審定,對不適當的提出異議。審定後上報皇帝,吏部按皇帝旨意授官,分別發給憑證,稱為“告身”。兵部選拔武官也採取同樣的辦法。考試的內容為騎馬射箭、舉重、負重行走。因某種規定所限,未能參加上述銓選,能夠應三篇文章考試的,稱為“宏詞”,應三條判文考試的,稱為“拔萃”,考中的可以破格授官。黔中、嶺南、閩中等地的州縣官,不由吏部選授,委託都督選擇本地人充任。凡在任官員,每任滿一年考核一次,六品以下官員,經四次考核為任職期滿。

咸亨元年(庚午、670)

咸亨元年(庚午,公元670年)

'1'春,正月,丁丑,右相劉仁軌請致仕;許之。

'1'春季,正月,丁丑(初三),右相劉仁軌請求退休,獲得批准。

'2'三月,甲戌朔,以旱,赦天下,改元。

'2'三月,甲戌朔(初一),唐高宗因旱災,大赦天下罪人,更改年號。

'3'丁丑,改蓬萊宮為含元宮。

'3'丁丑(初四),唐朝改蓬萊宮為含元宮。

'4'壬辰,太子少師許敬宗請致仕;許之。

'4'壬辰(十九日),太子少師許敬宗請求退休,獲得批准。

'5'敕突厥猷長子弟事東宮。西臺舍人徐齊聃上疏,以為:“皇太子當引文學端良之士置左右,豈可使戎狄醜類入侍軒闥。”又奏:“齊獻公即陛下外祖,雖子孫有犯,豈應上延祖稱!今周忠孝公廟甚修,而齊獻公廟毀廢,不審陛下何以垂示海內,彰孝理之風!”上皆從之。齊聃,充容之弟也。

'5'唐高宗命令突厥酋長子弟侍太子,西臺舍人徐齊聃上書,以為:“皇太子應當招進博學、端正、賢良之士列於左右,怎麼可以讓戎狄醜類入侍東宮?”又奏:“齊獻公長孫晟即陛下外祖父,雖子孫犯罪,難道應當往上連累祖先!現今周忠孝公武士的廟裝飾得很好,而齊獻公長孫晟的廟卻被毀壞,不知道陛下可以示範海內,發揚以孝治天下的風氣!”唐高宗全都採納他的意見。徐齊聃就是太宗的充容徐惠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