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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部分

不敢向西看,只是面向東邊唯唯諾諾而已。來俊臣又偽造狄仁傑等的謝死罪表,讓週上奏太后。

樂思晦男未十歲,沒入司農,上變,得召見,太后問狀,對曰:“臣父已死,臣家已破,但惜陛下法為俊臣等所弄,陛下不信臣言,乞擇朝臣之忠清、陛下素所信任者,為反狀以付俊臣,無不承反矣。”太后意稍寤,召見仁杰等,問曰:“卿承反何也?”對曰:“不承,則已死於拷掠矣。”太后曰:“何為作謝死表?”對曰:“無之。”出表示之,乃知其詐,於是出此七族。庚午,貶知古江夏令,仁杰彭澤令,宣禮夷陵令,元忠涪陵令,獻西鄉令;流行本、嗣真於嶺南。

樂思晦的兒子未滿十歲,被籍沒入司農寺為奴,要求上告特別情況,獲得太后召見。太后問他有什麼情況,他回答說:“我父親已死,家已破,只可惜陛下的刑法為來俊臣等所玩弄,陛下如果不相信我說的話,請選擇朝臣中忠誠清廉、陛下一貫信任的人,提出他們謀反的罪狀交給來俊臣,他們沒有不承認謀反的。”太后聽後稍有醒悟,召見狄仁傑等,問道:“你承認謀反,為什麼?”回答說:“不承認,便已經死於嚴刑拷打了。”太后說:“為何作謝死罪表?”回答說:“沒有。”太后出示所上的奏表,才知道是偽造的,於是釋免這七個家族。庚午(初四),任知古降職為江夏縣令、狄仁傑降職為彭澤縣令、崔宣禮降職為夷陵縣令、魏元忠降職為涪陵縣令、盧獻降職為西鄉縣令;流放裴行本、李嗣真於嶺南。

俊臣與武承嗣等固請誅之,太后不許。俊臣乃獨稱行本罪尤重,請誅之;秋官郎中徐有功駁之,以為“明主有更生之恩,俊臣不能將順,虧損恩信。”

來俊臣與武承嗣等仍堅持請求處死他們七個人,太后不答應。來俊臣便又特別提出裴行本罪惡尤其嚴重,請處死他;秋官郎中徐有功予以反駁,以為“英明君主有使臣下再生的恩惠,來俊臣不能順勢促成,有損君主恩信。”

殿中侍御史貴鄉霍獻可,宣禮之甥也,言於太后曰:“陛下不殺崔宣禮,臣請隕命於前。”以頭觸殿階,血流沾地,以示為人臣者不私其親。太后皆不聽。獻可常以綠帛裹其傷,微露之於幞頭下,冀太后見之以為忠。

殿中侍御史貴鄉人霍獻可是崔宣禮的外甥,對太后說:“陛下不殺崔宣禮,我請求死在陛下眼前。”他一頭撞在宮殿臺階上,流血浸溼地面,用以表示作臣下的不袒護自己的親戚。太后都不聽從。霍獻可時常用綠帛包紮傷口,略為顯露於帽子下面,希望太后看見認為他忠誠。

'8'甲戌,補闕薛謙光上疏,以為:“選舉之法,宜得實才,取捨之間,風化所繫。今之選人,鹹稱覓舉,奔競相尚,喧訴無慚。至於才應經邦,惟令試策;武能制敵,止驗彎弧。昔漢武帝見司馬相如賦,恨不同時,及置之朝廷,終文園令,知其不堪公卿之任故也。吳起將戰,左右進劍,起曰:‘將者提鼓揮桴,臨敵決疑,一劍之任,非將事也。’然則虛文豈足以佐時,善射豈足以克敵!要在文吏察其行能,武吏觀其勇略,考居官之臧否,行舉者賞罰而已。”

'8'甲戌(初八),補闕薛謙光上疏認為:“選拔人才的辦法,應該使朝廷能得到有真才實學的人,錄取和捨棄什麼樣的人,關係到國家的教化。現今選拔人,都讚許自求舉薦,於是奔走門路,相互爭勝,自己大吹大擂而無愧色。至於人才是應該能治理國家的,卻只讓試策文;武官必須能克敵制勝,卻只考彎弓射箭。從前漢武帝讀了司馬相如所作的《子虛賦》,恨不能與他同時,等到得知他是當代人,安置他在朝廷,最終只讓他擔任漢文帝的陵園令,這是知道他不能勝任公卿職務的緣故。吳起將出戰,身邊的人遞給他劍,吳起說:‘為將的任務是提戰鼓揮動鼓槌,臨陣解決疑難問題,使用一把劍的任務,不是為將的事情。’如此說來,徒有文才如何足以輔佐時政,善於射箭如何足以克敵制勝!關鍵在於對文官要考察他的品行和能力,對武官要看他的勇氣和謀略,考核當官時政績的好壞,對舉薦人施行賞罰而已。”

'9'來俊臣求金於左衛大將軍泉獻誠,不得,誣以謀反,下獄,乙亥,縊殺之。

'9'來俊臣向左衛大將軍泉獻誠索取錢財,沒有達到目的,便誣陷他謀反,逮捕入獄,乙亥(初九),他被吊死。

'10'庚辰,司刑卿、檢校陝州刺史李遊道為冬官尚書、同平章事。

'10'庚辰(十四日),司刑卿、檢校陝州刺史李遊道任冬官尚書、同平章事。

'11'二月,己亥,吐蕃党項部落萬餘人內附,分置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