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未幾復擢為相。
'17'丙申(十七日),憲宗任命戶部侍郎裴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雖然憲宗因李吉甫的原故免去了裴的翰林學士職務,然而對他的寵愛信任卻更為深厚,所以不久便又提拔他出任宰相。
初,德宗不任宰相,天下細務皆自決之,由是裴延齡輩得用事。上在藩邸,心固非之;及即位,選擢宰相,推心委之,嘗謂等曰:“以太宗、玄宗之明,猶藉輔佐以成其理,況如朕不及先聖萬倍者乎!”亦竭誠輔佐。上嘗問:“為理之要何先?”對曰:“先正其心。”舊制,民輸稅有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建中初定兩稅,貨重錢輕;是後貨輕錢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實估,以重斂於民。及為相,奏:“天下留州、送使物,請一切用省估;其觀察使,先稅所理之州以自給,不足,然後許稅於所屬之州。”由是江、淮之民稍蘇息。先是,執政多惡諫官言時政得失,獨賞之。器局峻整,人不敢幹以私。嘗有故人自遠詣之,資給優厚,從容款狎。其人乘間求京兆判司,曰:“公不稱此官,不敢以故人之私傷朝廷至公。他日有盲宰相憐公者,不妨得之,則必不可。”
當初,德宗不肯信任宰相,天下的細小事務完全由自己處理,因此裴延齡一類人得以當權。憲宗還在藩王府邸中時,內心本來就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及至即位後,對選擇提拔的宰相,總是推心置腹地信任他們。憲宗曾經對裴等人說“憑著太宗、玄宗的英明,還要藉助大臣來�